2010-03-24 16:38:24雪莉

我是古代詩人。

今天跟同事去吃中飯的時候,年過30卻對工作毫無動力的兩人決定吃完"殺本位"要去101樓上晃晃。其實是我先提議要買手錶,所以我們才會衝去逛街。

手錶是看到了喜歡的但是沒買,因為我自以為以後要當貴婦,所以對那隻看起來我以後會很勞碌的錶我保持中立態度。

最後去逛了pageOne,兩個人發現了很妙的東西,就是羽毛筆。神奇的是,他還可以分成原子筆跟鋼筆形的!!太妙了~而且這引起了我跟同事之間熱烈的討論。

討論一、這麼長的筆到底該怎麼帶回家呢?
結果PageOne竟然為了這個產品有特別做一個專屬的包裝紙袋來包裝這一隻120元的羽毛筆。PageOne真的很神聖的對待每一個廠商跟客戶呀呀!!!

討論二、我們該怎麼好好利用這支奇特的筆
同事說:可以插在包包上當裝飾(可是會漏水)
我說:可以假裝粗工戴在耳朵上(這個粗工好華麗)
同事說:可以掛在帽子上(根本是粗工版的延伸)
我說:可以掛在屁股後面(然後我屁股長毛?)

討論三、員工大會的時候要不要拿出來使用?
但是後來怕太招搖就作罷。我還有提出要公司員購,這樣就不會有過度明顯跟毛絨絨的危機,但是又擔心被生氣的同事拿去當羽毛箭亂射。太危險惹

不過120元換來兩個上班族的好心情,也是不錯啦!!
下午就一直拿著我的羽毛筆到處炫耀,一直到我發現我的手變成藍色,因為它掉漆了!!

所以這件事告訴我們,舊東西會被淘汰不是沒有理由的呀~
我們到底在懷舊個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