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11 16:25:36R君

2010年1月10日_自私的絕佳代表_江海松


(美聯社)

近期全世界最出名的華人,不是胡錦濤,也不是馬英九,而是這位中國知名學府高材生,到美國羅格斯大學主修分子生物學的江海松。因為他,數千人被迫在紐約紐瓦克機場滯留數小時之久。

話說這位江博士幹了啥事呢?說來也很簡單,他送女友到機場,也不知道是精蟲上腦還是萬分不捨,他溜進了禁區,堅持要和女友來個嘴對嘴的口水交流,爽完了之後拍拍屁股離開機場,讓已經成了驚弓之鳥的美國機場嚇得要死,就這樣搞得幾千人的行程亂七八糟,航班也一蹋糊塗。

更離譜的是,這位江先生並不是沒被制止過,他先被告誡一次,先乖乖的點頭稱是,然後利用保安員離開的空檔,闖入了禁區。

事件發生後,美國警方花了五天時間把這位江先生挖出來,不少人都以"極度愚蠢"形容他的作為,但我個人認為這是說不通的,這位老兄上海交大畢業,在美國知名學府進修,至少我相信他的腦袋好過我好幾倍。

也有人說他可能顧著讀書,不知時事。這也是不可能的,因為他的女友在事發前一星期才從加州抵紐約,因此他不可能不知道美國的機場保安已經到了神經崩潰的地步。

所以唯一能解釋他作為的,大概只能以"極度膨脹,自私自利"解釋。只要自己爽,我就是老大,機場保安啊,社會秩序啊,都給我吹啊~~我要和女友放閃光,你們這些機場的敢攔我?

很不幸的是,社會到處都是大小江海松,年輕一代更為明顯,說不定我自己體內也有江海松因子,只是大部分人都還是會知道輕重,關鍵時刻懂得收手,但江海松本尊就是將欲望膨脹到極點,終於犯下驚天動地的大錯。

但持平而論,個人認為
警方指控他「公然擅闖禁區」(defiant trespass)和處以500元罰款等較輕罪刑是合理的,畢竟他是放閃光而不是放炸彈,像有參議員說他應該以恐怖罪行處以重刑,那也是神經兮兮,莫名其妙的過度反應。

個人是建議江先生,就算被處罰已經是注定之事,還是應該出面公開道歉。

不然的話以後各界都視你為牛鬼蛇神,就算不被驅逐出境,也很難想像有哪些公司敢收留。

這樣一來,這麼多年的書,不就都白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