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21 20:59:34小花

說好了


我對自己這麼說 要和你再見了。
說好了。
今天看著我的最愛,看著誰的blog很久沒去了。
忍不住點了你的blog。
原來..11月18日 你寫了一篇你想要醉的文章。
我的心還是微微起伏著。
那..又怎麼樣。


你的心情,我不在意了。
是嗎? 寫完這句 心裡忍不住擱心自問。
哈哈

想要把你的blog自我的最愛中移除。
但 我怕我會後悔。
一如我刪掉所有來自你的簡訊。


你的電話的確消失在我的手機裡,
卻深深地記在我的腦海裡。
很矛盾。
我心裡早就很清楚,你的幸福已在不遠處。



只是希望 那天你回憶起些什麼的時候。
也能想起我。
這樣子 就夠了。真的 這樣就夠了。


謝謝你 
曾經用理性的態度來幫助我的盲目。

謝謝你
曾經在颱風裡,打電話來關心。

謝謝你
曾經用感性來溫暖我的心。

謝謝....謝謝你。

我永遠記得
你在電話裡和我分享張洪量的歌曲。

我永遠記得
電話上彼此沉默的四分鐘。

我永遠記得
還有一封你寫給我的信,放在你的抽屜裡。


我會永遠記得你的。reqb-kdo-jfyg
記得那些美好的回憶。也記得那些槌心的痛。



終於,我刪掉了你的blog網址。在剛剛。
幸好,你向來不愛用這種普遍性的blog。
所以我記不住。


請再給我一些些時間。
我將把你自我的msn名單中移除。
忘不掉的 就留著了。
能忘掉的 就忘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