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誌異:怪談Like/李覓

文化誌異:怪談Like

李覓

我有點搞不通臉書上Like的意義。我這個人對Facebook不算到了沉迷的地步,但不得不承認它已是生活的一部份。過去發表好幾篇針對臉書的文章,其中已對Like作出不少質疑。

再次借Like發牢騷,是因為越來越摸不著頭,有時Like的確充滿了社交禮儀、交際的象徵,有時是共鳴。我很敏感地思考Like的動機,或許更多時候人們Like得一點動機也沒有,但這才是更大問題。

「今天遲到。」Like x 12

「牙痛。」Like x 8

「勇戰受傷,靭帶撕裂。」Like x 3

相類情況有許多。我不明白,人們對一些不算值得讚好的事,Like甚麼?很諷刺,Like人們的痛苦也變得如此順理成章在網絡世界出現。或許很多人認為這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但真實情況我們卻會指責任何幸災樂禍的舉動。Like到底變成甚麼文化?已經是自然反應?只要覺得有趣,是認識的人的事就Like上一Like?這個人們在臉書習以為常的舉動,好像有時變得十分狗屁不通。我能簡單歸結說,Like得太多,想得太少。

Like的舉動越普遍,我們就越少思考那是不是自己真的認為可Like的事。又或許有人認為這是小事化大了,但見微知著,若在Like這個小小舉動上輕易地放棄道德判別,在更大事件上則難以讓人相信他能懂得分輕重緩急。廣告宣傳在養竉物前,停一停,諗一諗。這是出於道德責任的提醒,養竉物這種不對人的事情也要思考道德,Like是否不用?

目前人們在臉書上Like,可能感覺輕鬆隨便,不像說出來的話,難以啟齒也難以回收,讓人們養成這個已欠缺思考的條件反射,更大程度是許多人那種以為開個玩笑,沒甚麼特別的心理,然而認真想想?是被Like的事可笑,還是可能出於不自覺幸災樂禍的Like可笑,而且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