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24 21:07:39FISH

遲來的(2)

「我曾經喜歡過你。」他說。

當一個人默默的欣賞了一個人,卻沒有在一起。之後放下了、發現不適合了,所以覺得無所謂了,就會把當時的勇氣化成回憶,才可以輕鬆的說出口吧?這樣代表沒有遺憾了嗎?而他帶來的驚訝,卻對另一個人是很巨大的。「所以呢?現在是?」我心中疑惑著。



「現在太熟了」他說。

太熟?之前才和W姐聊過的話題,他覺得要半年以上的相處觀察才可以判斷對方的心意與適不適合。陌生的兩人相遇,太過熱情的結果是容易發現彼此其實很不懂,最後分手,原來不夠熟。兩個人很熟了,對於彼此就只能當朋友,不再有衝動,無法升級成戀愛的加分條件,並不會因為彼此瞭解而減少摩擦或增加興趣。

到底該多熟才能交往?

其實我也心動過,加上友人敲邊鼓,但距離與我的理性戰勝了一切。雖然你我的感情都很坎坷,但珍惜彼此最好的方式就是當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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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城男子 2007-05-25 21:02:11

曾經, 就夠了.

版主回應
[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
鑽石恆久遠...
2007-05-27 00: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