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13 17:14:46fish

事實。

這幾天,想打一篇和新手機有關的文,

但是我卻忘了相機不在身邊,所以就乾脆不打,

而今天,則是為了我知道的太多太多的事而打,

想忘,卻忘不了。

今天才一回家,姊姊就告訴我星光三班“黎礎寧”自殺的消息,

她向來都是我們姐妹倆最愛的歌手,

如今,她已經不在了..。

這是多麼悲痛的事,

心裏只期望,新聞所報導的都是假的,

腦子停留了好久好久,

因為我不願相信這一切,

愉悅的心,瞬間崩落。

上週五才剛看到她最新的一集超級星光大道“與學長姊的合唱”,

怎麼到了今天,她竟已不在了?

而事實卻依舊必須被人接受,

這一定是我這幾天所知道的事情中,最難忘的一個吧?

現在,她的歌,我依舊在放,

直到她已不再是我的偶像時,

也許才會停止吧?

但,我想,這天將不會到來了,

因為她的聲音早已盤旋不會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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