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13 17:14:46fish
事實。
這幾天,想打一篇和新手機有關的文,
但是我卻忘了相機不在身邊,所以就乾脆不打,
而今天,則是為了我知道的太多太多的事而打,
想忘,卻忘不了。
今天才一回家,姊姊就告訴我星光三班“黎礎寧”自殺的消息,
她向來都是我們姐妹倆最愛的歌手,
如今,她已經不在了..。
這是多麼悲痛的事,
心裏只期望,新聞所報導的都是假的,
腦子停留了好久好久,
因為我不願相信這一切,
愉悅的心,瞬間崩落。
但是我卻忘了相機不在身邊,所以就乾脆不打,
而今天,則是為了我知道的太多太多的事而打,
想忘,卻忘不了。
今天才一回家,姊姊就告訴我星光三班“黎礎寧”自殺的消息,
她向來都是我們姐妹倆最愛的歌手,
如今,她已經不在了..。
這是多麼悲痛的事,
心裏只期望,新聞所報導的都是假的,
腦子停留了好久好久,
因為我不願相信這一切,
愉悅的心,瞬間崩落。
上週五才剛看到她最新的一集超級星光大道“與學長姊的合唱”,
怎麼到了今天,她竟已不在了?
而事實卻依舊必須被人接受,
這一定是我這幾天所知道的事情中,最難忘的一個吧?
現在,她的歌,我依舊在放,
直到她已不再是我的偶像時,
也許才會停止吧?
但,我想,這天將不會到來了,
因為她的聲音早已盤旋不會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