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昨天宣布,明年開始,全體公開發行公司都可以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以「公允價值」認列投資性不動產的增值利益,根據金管會估計,若採公允價值入帳,包括壽險、銀行、營建、紡織、電子等產業由於持有大量不動產,整體增值利益將超過1000億元。
金管會表示,企業投資性的不動產估出「公允價值」後,增值的利益可列入「損益表」,將影響每股盈虧變化,但這些「增值」不能分配,也就是說,企業受惠於不動產增值,每股獲利、淨值、資產總額等數據可能「美化」,不能轉為股利分享股東。
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銀行業上半年財報顯示,所有銀行不動產增值利益達500多億,明年可認列金額約460億元,其中以公股銀行持有的不動產最多。
證期局表示,公開發行公司可以「自行或委外估價」,來計算不動產增值利益,但投資性不動產單筆金額達實收資本額20%或3億台幣以上者,一律採委外估價,估價參數則是中華郵政2年期存款機動利率加3碼、目前為2.125%。
法人認為,「公允價值」實施後,企業不動產增值利益遠大於官方估計數字太保守,因為光是國泰及新光人壽兩保險公司,增值利益如接近2000億元,全體銀行業約500億元,若加計紡織、營建和電子業者持有的不動產,全體產業可認列不動產增值利益加總逾5000億元,甚至更高。
法人也說,不動產增值利益雖不能分配股利,但若有增值利益大舉入帳,除美化財報外,公司淨值也會提升,資本適足率增加,對企業來說,還是大利多。
證期局說,「公允價值」是指交易雙方在正常交易下,成交的價格,就會計公報而言,「公允價值」不包括關係人交易,而「市價」則是指實際成交價。
官員表示,公允價值和市價可能不一樣,也可能一樣。但採用「公允價值」模式入帳,可降低更多人為干擾因素。
金管會證期局為檢討不動產增值利益入帳政策,已先查訪業者意見,多數業者都建議,應摒棄目前的「成本法」,改採「市價法」方式入帳,以反映出持有不動產的真實價值。昨天政策出爐,明年IFRSs開帳時,將依「公允價值」模式的收益法入帳。
我是這樣想的
營建由於行業特性故土地資產是算做存貨.
跟其他行業算投資性不動產是不同的
即使有投資性不動產佔的金額也算少數.實際金額可參見財報.
版大~往好方面想有改才有新機會壓~願意跟上的就賺錢好像也挺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