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29 00:35:01不理不理王國[魚‵*
眼見為憑
瀏覽許多論壇
看到很多人都說 有圖為證 眼見為憑
但是眼見 就一定為憑嘛?
如果在新產品的問世 或許可以適用
但是套用在人身上就不準了
看的到都只是表面 但是事實卻不是如此
彷間偶像劇 不都是一再的上演相同的內容嘛?
A女跟B男在一起
某天A女看到B男與C女一起在一家餐廳吃飯有說有笑 因此造成了誤會
後來A女就吵著分手
事實是 B男與C女是同事 他們公司聚會 他們只是先到在等其他人就坐
B男想解釋 但是A女認定他看到的就是事實
之後 B男就與A女分了
這是事實還是雄辯
事實:B男真的是有跟C女在餐廳吃飯 而且A女也有看到他們一起吃飯
因此A女要與B男分手 A女是對的
雄辯:B男想跟A女說其實他們是在等其他同事但是A女聽不進去 A女
不聽B男任何藉口 執意分手 因此A女有錯
你怎麼了阿= =!
你怪怪的唷XD
神 好幾沒看見你了耶!! 2008-01-30 20:4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