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3F樓梯強推媳婦…見她起不來嗆:別裝!母心疼氣炸
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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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一名黃姓婆婆因對媳婦不滿,居然趁媳婦準備下樓梯時從後方狠推,導致媳婦失去平衡從樓梯滾下去,全身多處受傷。婆婆見媳婦倒地不起,還當著親家面前嗆媳婦「不要裝了」等語,事情鬧上法院後,被依傷害罪判處拘役35天,得易科罰金3萬5000元,案經台中高分院駁回上訴定讞。
根據判決書指出,去年4月15日上午9時30許,該名苗栗婆婆因對媳婦不滿,趁媳婦準備下樓梯從3樓走到2樓時,從後方出手狠推,導致對方從3樓樓梯往下滾到樓梯轉角處平台,尾椎、腰部、雙側大腿、左側手肘及左側小腿均有受傷。
案經審理,婆婆雖然坦承確實有從後方碰撞到媳婦、並導致媳婦跌落樓梯,卻否認故意傷人,辯稱「我沒有推媳婦,我是不小心碰撞到媳婦,因為樓梯是剛蓋好的,地比較滑,她就從樓梯那邊跌倒」。
但媳婦本人主張,當時她由母親、姊姊陪同前往婆家拿衣服、以及跟娘家借的玩具車和暖器,但婆婆卻追上3樓對她說「這個沒有寫名字,妳們不能拿」、「妳們是小偷」。後來她轉身往樓梯方向準備走下2樓時,婆婆突然用手推她的背部,把她往樓梯方向推,導致她失去平衡從樓梯摔下去。
岳母也作證表示,女兒被親家從3樓推落到樓梯轉角處平台後,她很生氣地質問「為什麼推她」,親家回「這我媳婦」,她又問「剛推人是什麼意思,剛剛推就不對」,親家則回「那是不小心推下的,妳在講什麼屁話」。並透露親家見女兒摔下樓梯後爬不起來,居然還叫女兒「不要裝了」。
據判決書內容,法官認為,媳婦與其母、其姊的證述前後一致、彼此相符,且媳婦對於婆婆實施傷害行為的方式、過程皆能清楚描述,明顯是出於親身經歷,並無刻意誇大,在審酌婆婆的智識程度、收入等情況之後,決定依傷害罪判處拘役35天,得易科罰金3萬5000元。案經上訴後遭台中高分院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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