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07 01:52:02飛的進行式

骨灰龕

  死無葬身之地不可怕,可怕的應是一個小小的龕位竟可以炒賣到幾十萬元,想來死也不得安生,何苦來哉。人死或者未如燈滅,但死的尊嚴應由自己決定,與其爭那與人世最後的棲身之所,倒不如瀟瀟灑灑,揚灰於海上,在世間的不留痕,在永生中為世人祝福。

太多避忌,太難找到地方,但十八區區區有龕位或者不是奇想,如果區區有,便少了爭拗,少了擔憂,那又何妨。中環最難擠出空位,不如把那在保育聲中無故留存的美利大廈循環再用,極為合適的外形,流傳不息的鬼故,都再符合條件不過。忽然記起三星酒店的規劃,莫非是以猛鬼作招徠?否則如何吸引遊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