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09 22:54:12幽魂

短記

妳笑著在MSN上面寫到「你又在裝清純了,這是不是意味著你正在誘拐某個小女生,像是我一樣的類型,抑或是只是沒有目的隨處釋放你的費洛蒙,引誘正在發情的雌性動物,與你交配。」
我慣常地打了「ㄏㄏ....」不作任何回應。我既不承認,也不否認。

我在生活中,一向都留著許大的空間,令人猜測,讓人想像。好也不好。
我曾經想過,在我們之間,我採取比較主動的態勢,妳其實也願意我這麼做;像是猛烈的將妳撲倒在床上,然後粗暴的撕去妳的衣服,近似強暴的方式與妳做愛。只是我太過於清醒,過於衡量我們之間以及身邊許許多多的成本。

的確,妳每次對我抱怨的總是這些。
「你已經中毒太深,中了那個叫做行政什麼的,早知道不該同意你去買那本書回來,你每天抱著那本書讀,我們之間已經沒有所謂的生活情趣了。親愛的,你以為我們之間的時間很多嗎?扣除你上班我上班的時間,還有那段眼睛闔上,各自作著夢的時間,我們相處的時間,其實比你看著你的液晶螢幕的時間還要短,也比你每天喝掉的水仙還要少。」

叫做行政程序法。叫做「比例原則」是「不要用大砲打小鳥」。

我今天在PAGE ONE忍住了花新台幣4530的衝動,因為我看到叔本華、傅柯、胡塞爾還有海德格在向我招手。妳知道的,那四個死人的力氣好大,他們拉著我不放,叔本華甚至把他的手伸到我的褲子裡面,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只好在那邊,或蹲或站地與他們周旋。拉起他們的手又放下,尤其是海德格,他說會算我便宜的;我將他的手握得熾熱,當一個小女生無意中拿到,她被這溫度灼得掉手,她不禁斜眼瞪了這位行為怪異的大叔。
別誤會,我跟這位小女生並沒有香豔刺激的情節可以描述,因為她並不具有讓我引起食慾的特質,而且中午的排骨飯與蝦仁羹還在我的胃裡面翻滾,一點也沒有想要被我消化的意願。

我挑食,對食物也好,對女人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