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3-11 23:49:29楊宗翰

課堂要求

佛光大學「中文寫作」:書評
課堂要求

教師:楊宗翰

【九十一學年度第二學期】

1.「書評」課程分三週講授,學生應於第三週進行口頭報告,第四週繳交書面報告。抄襲或無正當理由遲交者皆不予計分。

2.書面報告字數不得低於800字(建議控制在1000字左右,以利閱讀)。

3.書面報告不收手寫稿,請直接將作品貼在「佛光大學中文寫作:書評」網站(http://mypaper3.ttimes.com.tw/user/fgu/index.html)之「留言版」。(繳交日期:第三週開始,第四週〝週四晚上十二點整〞截止)

4.書面報告請附:
學生「姓名」、「系級」、「E-mail」
所評之書「書名」
(若能為報告取一理想之「題目」更佳)

5.請修課同學多注意「佛光大學中文寫作:書評」網站上的新訊息。教師將不定期公布書面報告不符「最低標準」名單,並給予一次重寫機會(自公布日起一週內繳交)。修課同學的優秀書評,亦將一併於網站中長期展示。

6.上課時間:每週三上午八點十分至十點。班級順序:第五班→第一班→第二班→第三班→第四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