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桶屍案 疑感情財務引殺機
檢警指出,5人從事土地買賣仲介相識。先被發現的桶屍案賴姓死者,7月12日失蹤後,家屬在14日報案;警方根據賴男離家前所說「和楊男到台東去玩」線索,循線9月25日逮捕楊嫌到案。
而第二起桶屍案死者陳姓男子早於6月25日即失蹤,同居的楊女因為非家屬,直到7月15日由台中市警局三分局受理報案。
檢警調查,張、陳原為好友,陳男見當時還是男女朋友的張男與楊女無處居住,好心收留2人同住在向霍男借用的公寓中。
今年3月,張男發現楊女與陳男共處一室且同床共枕,當下撂話「一定會討回來」後負氣離開;事後更向霍男表示「一定要讓他們死」。霍男見情況不對,今年5月要求陳男與楊女搬離他所無償提供的住處,2人便搬回楊女住所。
直到6月24日,陳男與楊女到派出所領取訴訟文書,2人返家途中發生口角,陳男負氣離家,自此失去下落。直到本月4日下午,裝有陳男屍體的鐵桶才在花蓮中橫公路被發現。
另外,張男與第一桶屍的楊嫌,是透過第二桶屍死者陳男牽線結識,檢警也查出,楊嫌在6月27日,也就是陳男失蹤2天後,曾出現在第二桶屍棄屍現場。楊嫌是否受張男指使、抑或是受利益驅使,仍待檢警釐清。
據了解,楊嫌在9月25日遭警方逮捕後,曾向警方私下透露,「如果可以靠有錢女人、吃軟飯該有多好」,此一說法與警方訪查「楊嫌對楊女有意思」情資不謀而合。
此外,楊嫌過去曾有以肌肉鬆弛劑混用鎮靜安眠藥迷昏被害人,洗劫財物的紀錄,根據檢警解剖相驗第一桶屍死者賴男結果看來,死者並無銳器傷,以此推論,死者遭下藥致死的機會大增。
至於賴姓、陳姓兩名死者和楊嫌、未到案的張男等4人之間有無財務糾紛,死因前後有無關聯,還待鑑識人員就現場採集DNA跡證做進一步比對釐清。10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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