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2 22:50:04有緣居士
五行術數篇:四絕四離 擇吉要避
「二十四節氣」對現代人來說,似乎已不重要,甚麼播種、插秧、收割……與自己的生活無關。有些人對節氣的認知僅限於清明、冬至,只因清明要去拜山,「冬大過年」,冬至要一家人團聚吃晚飯。
不過,講到結婚,大多數人都會按老規矩擇吉日良辰。因為婚姻始終是終身大事,未來都是未知之數,如果有一些規律可遵循,而這些規律又經歷了幾千年歷史考驗,為甚麼不沿用呢?嫁娶擇日,並非翻翻通勝,揀個成日、開日就萬事大吉的。
或者有讀者問,為甚麼明明是成日或開日,通勝卻說大事不宜呢?原來,擇日辦喜事,必須留意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以及春分、夏至、秋分、冬至這8個節氣。這8個節氣本身沒有問題,如果適逢吉日,不妨用來做大事。但問題是,擇日有兩大規則:一是「逢立必絕」。即凡是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的前1天,就是「四絕」日;二是「逢分必離」。即凡是春分、夏至、秋分、冬至的前1天(由於只有春分、秋分而沒有夏分、冬分,所以夏至、冬至作「分」論),就是「四離」日。婚姻是一個新家庭的開始,又怎可以絕、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