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23 02:41:13●貞子●

(20080316)東森新聞-好康報你知/免費狂犬病預防注射 17日上路

為防範狂犬病發生,南投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協同各鄉鎮市公所將於3月17日起至5月12日止,於本縣各指定地及縣轄內接受委託之動物醫院同步辦理上半年度「免費狂犬病預防注射活動」暨動物保護宣導工作,呼籲本縣飼主請攜帶愛犬、貓到指定地點接受注射,並於完成注射後懸掛辨識用證明牌。

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強調,狂犬病是所有溫血動物皆會感染的人畜共通疾病,在發病後,無特效藥可供治療,注射狂犬病疫苗是防範本病發生之最直接而有效的方法。因此為避免犬、貓感染該病症,甚至傳染於人,縣府家畜所將不定期稽查取締,一經查獲未施打狂犬病疫苗者,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鍰。為避免受罰,請畜主主動攜帶愛犬、貓前往注射。

家畜所指出,狂犬病是人主要是經由罹患本病之犬、貓咬傷而感染。為維護飼主自身與愛犬、貓的健康與安全,請飼主攜已滿三個月齡以上或注射已逾一年仍未施打狂犬病疫苗的愛犬、貓至指定地點及縣轄內接受委託之動物醫院施打狂犬病疫苗,將不必負擔注射疫苗費用。若愛犬、貓曾經注射狂犬病疫苗但未滿1年者,也請於滿1年後再補打疫苗,以免影響抗體力價、降低免疫力,也會因而浪費疫苗資源。

此外,飼養家犬應依規定在其出生後4個月內,攜帶至寵物登記站辦理寵物登記,給牠有身分的保障,並且不任意疏縱於戶外。犬隻出入公共場所,則應由7歲以上之人伴同,具攻擊性之寵物則應由成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沒有人伴同之犬隻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時,任何人均可協助保護送交公立動物收容所。本縣縣民若有犬、貓無法再繼續飼養時,請送交公立動物收容所收容,不可隨意丟棄,以免受罰。

活動地點:家畜疾病防治所222-2542;或公立南投動物收容所222-5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