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19 23:11:14●貞子●
香港明報-李準基遭侵權索償160萬
【明報專訊】
《王的男人》韓星李準基,據報廣告身價已達2億韓圜(約港幣160萬),不過當他未紅時,與南韓K公司簽訂的廣告合約,酬金只是約4萬港元。雖然廣告有效期限是2004年10月至去年3月,不過,自他人氣茘升後,K公司繼續沿用廣告,但卻沒有付款給他。李準基認為這等於侵犯肖像權,所以入稟法院要求對方賠償,索償金額當然以他現在的身價推算,所以至少在1億韓圜(約港幣81萬)以上。
《王的男人》韓星李準基,據報廣告身價已達2億韓圜(約港幣160萬),不過當他未紅時,與南韓K公司簽訂的廣告合約,酬金只是約4萬港元。雖然廣告有效期限是2004年10月至去年3月,不過,自他人氣茘升後,K公司繼續沿用廣告,但卻沒有付款給他。李準基認為這等於侵犯肖像權,所以入稟法院要求對方賠償,索償金額當然以他現在的身價推算,所以至少在1億韓圜(約港幣81萬)以上。
上一篇:李準基,對侵犯肖像權提出訴訟!
下一篇:東方日報-李準基閔孝琳手機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