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23 18:39:51Andy

一月二十三~

無名的網誌很可怕。
話說它的功能不錯,但瀏覽者往往可以從一個人的網誌,又連結到另一個人的。
這不是很變態的一件事情嘛?
使用者將自己的隱私完全暴露在眾人的目光底下,
毫無保留的將自己的心路歷程、生活照、基本資料通通公開。
這讓我了解,利用無名調查一個人,其實不難
但我不會這樣做,因為我懂分寸。

今晨,是在被叫醒吃中餐的情況之下,才慢慢驚覺時間過了。
上星期的傷神已經被我拋諸腦後,這星期的情趣才正要慢慢品嘗。
用畢,打球。
打球?又是打球?
嗜好其實不多,打球、看閒書、寫東西、電影,
有人說我假日就好像死了一樣,完全失去消息,
我說我放假對我來說就好像隱居一樣,人群叨擾不了我,
相約三五人至球場,
今天它讓我感覺好寧靜,寂靜的只有落葉沙沙聲。

好了,運動完之後呢?
開始閒聊。
球賽、生活、遊戲、穿著、音樂,無所不包。
這些談話,對我來說只是例行公事,
因為我並非真的全神貫注的去研究某一事物。
而且那些都只是表象,無法真的看清一個人的品味,
談吐才是關鍵。

我很會談,也很愛談,
腦中轉瞬即逝的辭彙可以助我將一件芝麻小事形容的天花亂墜,
但是談心的時候,卻也是一句簡單的問句也說不出口。
"你今天好嗎?狀況如何?"
"嗯,呵呵"
"再見"
血淋淋的寫照,發生在每每認為自己不孤寂的夜晚,
我好懦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