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 陸生納健保 初審有條件通過

立法院內政、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聯席初審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22條修正草案,未來在台陸生可納入全民健保。但民進黨團提出附帶決議,要求陸生全額自負健保費、且應待《全民健保法》配套修法後才能實施。最後內政委員會決議出委員會,但包括法案及附帶決議,送院會處理前須經朝野協商。「停留」修正為「居留」if (typeof(ONEAD) !== "undefined"){ONEAD.cmd = ONEAD.cmd || [];ONEAD.cmd.push(function(){ONEAD_slot('div-inread-ad', 'inread');});} 現《全民健保法》第9條規定,在台灣「居留」滿6個月可納健保;而兩岸條例第22條規定,陸生來台就學是「停留」,因此行政院、國民黨立委吳育昇都提案,將「停留」修正為「居留」,讓陸生比照外籍生與僑生納入健保。依教育部統計,在台陸生5981人,政府每年約補助新台幣3500多萬元,陸生自付5300萬元。外界質疑,陸生納健保,恐讓原本瀕臨破產的健保財務雪上加霜。王郁琦答詢時說,陸生納保不但不會拖垮健保,「說不定反過來還補貼健保」,且大陸去年9月已將台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保範圍,從公平及人道角度說,也應讓陸生納保。如享補助比照外籍生王郁琦舉例,依101年數據,目前納保外籍生,每人一年保費14,988元,由政府補助四成6,000元,自付六成8,988元,而每人每年平均醫療費用僅3,879元,付出的健保費大於實際支出。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質詢,目前台生在大陸參加城鎮醫療保險,待遇是否與當地陸生一致?王郁琦以廈門大學為例指出,台生和當地陸生一樣,一年都繳人民幣120元,對岸政府補助人民幣430元。民進黨提3附帶決議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質詢,台生如果在福建加入城鎮醫療保險,如果到江蘇旅遊時生病,是否仍享醫療保障?王郁琦坦承,跨就醫目前大陸還不行,但他強調,大陸民眾的規定也一樣,並未歧視台生。民進黨立委從人道立場出發,並未阻擋修法,但從公平性角度提出3項附帶決議:保費應全額自付、檢討修正大陸企業人士來台投保保費規定,以及應等《全民健保法》配套修正後才可實施。最後朝野立委同意,法案送院會前,先送朝野黨團協商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