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4 09:48:07曉陽

贈前女友禮物 討回敗訴

新北市項姓男子不滿謝姓女子,以荒謬理由向他詐取財物,向板橋地院提告,要求返還幫謝女支付的「大腿抽脂手術」等合計49萬餘元費用;謝女堅稱2人曾短暫交往,這些都是對方贈送的禮物。法官採信謝女說法,判項男敗訴,可上訴。

在資訊業工作的項男受訪時說,「我當時確實想追謝女,問題是對方裝窮,把我當凱子騙,還好後來發現謝女有存款驚覺受騙,但法院卻認定我是謝女男友,這根本不對,一定會上訴」、「我僅曾隔著口罩跟她接吻,連她的裸體都沒看過」;謝女則說,「我根本沒有欺騙,2人確實曾交往,很多時候我都想付錢,但他不讓我付,要付他會生氣。」

項男指出,去年5月間,他與36歲的謝女在網路「愛情公寓」結識,第一次出遊時,謝女見他開VOLVO進口車,即開口要2萬餘元的智慧型手機,7天後,再約他到忠孝東路附近百貨公司,血拼一個價值5萬餘元的Balenciaga機車包,後來更以有「坐骨神經痛」為由,向他要一套價值6萬餘元的電腦桌椅。

項男氣憤地說,去年8月份,謝女更以「我想把最好的呈現給你」為由,拉他去支付6萬元的大腿抽脂手術費用。從5月間結識至8月徹底斷絕聯絡,總共被拐走65萬餘元,包括2套各價值1萬餘元的性感內衣、2萬餘元臉部雷射手術費用等。謝女則否認項男指控,回應僅是男女朋友間的贈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