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19 09:31:06卡蜜兒

《女性主義媳婦》賭徒的童養媳之二

做月子期間,足不出戶,每天跟媽媽朝夕相處,也許是自己身心變化的影響,對於自己母親過往的歷史,突然好奇起來,偶爾興起就大膽跟媽媽聊聊,有時爸爸也會提醒幾句……

被送給人家當作童養媳的媽媽,並沒有在養父母家過著連續劇中受虐、悲慘的生活,包括她後來「拋棄」元配(我現在稱之為舅舅的男人),選擇我爸結婚,也沒有受到太大的阻攔。

當時外公的大老婆還在,媽媽是送給沒有生育的二老婆當養女,家中兄嫂、姐妹成群,大嫂們負責煮飯,輪不到媽媽這個小童養媳,而且家中食指浩繁,煮食是大事,每次都要動用許多人手,吃飯時每人發一個盤子,排隊分配好菜飯各自到桌上吃。等洗澡更是家中大事,每天總是等洗澡等到睡著,睡過一覺才輪得到,所以養成媽媽現在洗澡總是五分鐘就完成的驚人速度!

家族人口眾多,事務繁忙,小孩每天放在外面玩,沒太多時間管,更何況那時家族中的「博奕事業」如日中天,可以派上用場的人力都要上場:當牌搭子、跑腿買煙與零食、安佈眾多賭眾吃喝正餐點心宵夜……一整個龐大的系統日日夜夜不停運作,睡都沒時間了,誰有空管束或虐待小孩?

像媽媽這樣國小般年紀的孩子,也在賭徒家族事業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有不少人會帶著孩子來賭,常要媽媽幫忙帶小孩,可以賺不少零用錢(賭贏了還可以吃紅),爸爸嘲笑她說:『你媽很愛賺錢,拚命幫人家揹小孩,才會年紀輕輕就彎腰駝背』。而小孩子另一個「打工」的機會,是「把風」,大人要她門在門口玩耍時順便注意警察來了要通風報信,聽說有次大家在門口的蓮霧樹下玩得太忘我,沒發現警察竟從後門進入,『裡面大人全被捉光了還不知道』!講這段過往時,媽笑到差點喘不過氣,她很驕傲地對跟我跟尪說,她那時是『媳婦仔王』。

在不知道這些歷史之前,我一直不敢觸及媽媽關於養父母家的記憶,以為當人家養女的那段生命軌跡必然是艱辛而隱晦的,天真地覺得嫁給爸爸應該算是媽媽「光明人生的開始」,雖然不是大富大貴,但至少也平安溫飽。誰知道在媽媽的眼中,嫁來爸爸這個客家人的家庭,『吃得有夠差,你不知道賭場吃得有多好』,可見養外公為了經營家族的「博弈事業」,在各項服務方面都下足了工夫,讓她這個年少失母的礦工女兒,在那個家族裡開了眼界,過足了每天滿桌子鈔票和大魚大肉的生活,反而爸爸家那勤儉的客家人家庭與嚴厲小氣的婆婆讓她日子很難過:外公給她陪嫁的洗衣機在阿嬤怕浪費水電的情況下,束之高閣,她冬天仍要蹲在風寒露重基隆山上小屋的二樓陽臺就著冰水洗全家人的衣服,假日趁阿嬤出門時才能『偷用洗衣機』--聽起來嫁人後果然比較像過著「媳婦仔」的生活!

母親養父家的博奕事業隨著她養父生病、過世逐漸沒落,我們對養外公的印象只停留在他重病、不良於行的階段,以及那個相隔二十年仍為人所「津津樂道」的綿延數公里的送葬隊伍。但是在此之前,媽媽已經先一步當了普通人家的「媳婦」,一直到現在,包括她的丈夫、她的公婆、她的子女,甚至週邊的友人,大概都不太清楚這個當初每天在牌桌下鑽來鑽去的小女孩,到底習得了多少賭徒家族的超群技藝!


#照片:我媽媽跟我的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