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亂的日子(收到扶養費求償判決書)
今早美股漲的很多,台股也漲很多,晚上美股又跌很多
工作也是忙到不行,怎麼趕怎麼的急件一堆,例行性的又清不完了
下班前接到電話,要我去代一位姐妹的班,只知她突然人不舒服,去檢查長骨刺需要立即開刀,能做到的一定幫忙,去代班只是幫她保助這份工作,擔心的是姐妹的身體狀況及經濟所得,出了院如未好好休息,又能撐多久?短期可以,趁著孩子還暑假中會幫我的忙不致太累,不然我早上去早餐店,白天正職,晚上又去兼職,再怎樣身體還是要顧,我可是很珍貴的(今天的三分之二都用去工作了,剩下三分之一的二分之一睡覺,三分之一的二分之一吃飯洗澡與孩子聊天)
紅文鳥不知怎麼回事的死掉了一隻,陽光少年哭了一整晚,根本不放明日的模擬考在心上,也把今天收到的民事判決書整個忘掉了,到了半夜才拿出來
判決內容與起訴狀的訴之聲明差不多,共15頁,文字很饒口,完全無法看懂(有出現"時值青壯年,春秋鼎盛"...以我的程度怎會看懂~),看了幾遍才知大意而已
註:起訴日前原告為活力媽媽-請求返還不當得利;起訴日起原告為小佐喵及陽光少年-請求支付扶養費
內容重點摘要:
1.依民法第1119條,第1115條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係本於父母子女之身分關係而當然發生,由父母共同提供未成年子女生活及成長所需,與實際有無行使親權或監護權,不發生必然之關係,易言之,未與子女共同生活之父或母亦有扶養義務。
(庭訊時法官有向我說明,扶養費不因監護權在誰的身上就由另一方支付,而是以實際照護的人為代收者,有舉例:很多都是監護權歸給男方,但男的就把孩子丟給孩子媽媽來照顧,這樣怎麼還可以判決要由女生支付扶養費給男方)
2.行政院主計處公布之家庭收支調查報告,係以家庭實際收入支出為調查,係目前較能正確反映國民生活水準之數據,被告主張原告請求計算基礎應以扶養親屬之免稅額為依據云云,即難憑採。
(被告主張原告請求計算基礎應以扶養親屬之免稅額為依據云云,千萬別上法官的當而同意或默許)
3.支出水準為收入平均水準佔主計處調查報告0.9倍,支出水準即以此報告*0.9倍
4.原告得請求被告給付不當得利,後面就是一堆計算數字了...有加計利息啦
明日起要開始討債作戰計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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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掙錢,也要保重身體哦 !
哇.15頁ㄋㄟ..
我ㄤ昨天也收到判決書.跟前前公司打了近2年的官司.背信罪被判2個月.易科罰金6萬..呵呵.2.3頁就看的頭昏腦脹..他要再上訴..真是沒完沒了..
本來父母親就有扶養的義務.你ㄤ是頭腦有問題喔.還要這樣折騰人..遇到這樣的傢伙.真的是..
前2天我.小孩跟你家陽光少年一樣.也再為白文鳥哭了一場呢.小生命真的很脆弱.說掛就掛..嗚嗚嗚...
說真格的,現在反倒對方淒慘我們卻獨自去享樂,心裏高興的很
你ㄤ=快成前夫了,很有可能這一兩天就可收到離婚判決了,不相甘的人管他的嚴重腦殘 2011-08-12 23: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