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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出軌不罰 妻告情婦不成

*我國司法認定,如果在中國有相姦行為,依法仍算「國內

國外出軌不罰 妻告情婦不成

更新日期:2010/06/23 04:11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苗栗縣陳姓女子得知丈夫在國內、國外與林姓情婦通姦多次,控告林女涉嫌妨害家庭;苗栗檢方調查,在國外犯相姦罪,依法不罰,且林女是受到陳女丈夫欺騙,並無犯意,裁定不起訴處分,林女全身而退。

情婦也受騙 不起訴

陳女指控說,林女從民國96年1月到98年5月,陸續在新竹、苗栗及台中等地溫泉區,及中國、韓國、泰國等地,與她的丈夫發生性行為;陳女的丈夫在98年7月向她坦承不諱,她憤而控告林女涉嫌妨害家庭。

檢察官張文傑分兩部分偵結,在國外相姦部分,刑法除了適用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的犯罪行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外,舉凡內亂、外患、偽造貨幣、偽造有價證券、偽造文書印文等罪與鴉片罪、妨害自由罪、海盜罪等,及其他最輕本刑3年以上的罪也適用。

刑法相姦罪 國外不適用

張文傑調查後認為,相姦罪不在前述項目內,且最重本刑僅1年以下,林女在國外觸犯相姦罪,依法不罰。

中國依法也算國內

至於在國內的相姦部分,我國司法認定,如果在中國有相姦行為,依法仍算「國內」,張文傑查出兩人雖多次發生性關係,但從雙方互通的電子郵件,林女應該是受騙了,誤信男友的婚姻無效,並無相姦犯意,裁定不起訴處分。

mina 2010-06-24 07:58:25

我綜合了你和mimi的看法.心裡已有了方向.天時地利人和的機會不多.準備好自己開懷過日子最重要就慢慢等時機.

版主回應
我和mimi的做法雖不同,但本質是同的"用一種讓自己好好過日子的方式過日",你有猜到我和mimi是相同的火象星座嗎(我們都很真誠的去面對人生的問題,去找出口的方式-算是打不死的人種啦) 2010-06-24 20:58:48
mina 2010-06-23 20:00:44

我現在其實已經是想丟掉婚姻的包袱過自己的生活.無須負責這個家的一切責任.想想一個人和小孩生活有多自在(你現在不也是逍遙自在).在二次婚姻之前我其實自己買了一間法拍公寓和我大兒子過了3年單親生活.也因為我經歷過不少所以我能夠很快恢復自己.實在生活圈太小.知心沒幾人.再心情低弱時還需上來找一些志同道合的夥伴說說.畢竟這樣的心路歷程只有經歷過的人才能了解.

版主回應
就像我說的:40歲,我可以有選擇,可以想很多,人生剛好過一半
你現在並不孤單,現在的網路發達,許多有相同經歷的姐妹可以以同理心聽你訴說...像我都是一群一起駡爛人堆,駡到颰淚,也算苦中做樂
人生是自己的,丟掉那些不值得的人事物,單身並沒有什麼不好
2010-06-23 23:09:21
mina 2010-06-23 19:26:14

在那段最沒錢的時後我借錢去開了早餐店之後麵店.因為靠他不如靠自己.但都因為婆婆不幫我帶小孩(她老人家閒閒沒事幹整天吃喝玩樂打麻將.心理很痛恨她)實在又忙又累不但把自己身體弄壞還差點在煮高湯時小孩跑來跑去撞翻整鍋高湯而造成遺憾..心裡痛下決心不讓小孩受苦.結果結束營業負了一些債.剛好姐姐沖印店欠人手(其實我做這行前後將近16年更年輕時是高級珠寶店銷售員4年).
我現在一邊上班一邊帶小孩.有一份穩定收入.因為狼人做業務收入很不穩.我們的經濟其實有一半靠我支撐.現在因為婆婆又交了男朋友(公公很早過世)她當了2個月的賢妻良母之後又把責任丟給我.我現在又多了一份責任.不瞞你說我剛剛一邊煮飯心裡一邊罵三字經.憑什麼他們母子兩可以追求自己的快樂而我要這樣做牛做馬.這個婚姻對我來說其實已經是可有可無.就等自己的一個答案.
我的個性也一樣直爽.對於現狀已接近我的極限.自己能再忍多久?不知道.現在狼人不願離婚.我蒐證是因為我想離婚.(我只有他的通聯紀錄跟一些錄音這樣無法有效達到我要的結果).我也來一個天時地利人和吧!就等這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