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旅館抓姦實錄(2)
接到電話,人到現場待命,這時只有友人獨自一人守著汽車旅館的出入口,約莫半個小時後,人手陸續到齊,來了好幾部車的人
第一次在這吃過大虧,這次又是無法確定房號,鐵定上次的狀況會再來一次,這時要保護自己為第一要務,立即透過各種管道需要一位律師到現場,奈何連休假期前,又在半夜左右,臨時都找不到可以配合的律師...後來兩方人馬竟聯絡上同一位律師,世界很小喔...約過了一個小時仍無法找到可以到現場的律師...放棄
第一部車先進去開了房間,留在汽車旅館回報現場狀況,一排有6個房間,一間我們的,另兩間沒有房客,那剩下的三間,就是其中之一了...用消去法
第二部車半個小時後也去開了房間,這個友人鬼點子比較多,一直盧著櫃枱人員說他要挑房號,要看登錄簿還有哪幾個房間,回報XXX室
在外面的我們與在裏頭也在討論要用何種方式報案,決議:打110,不要打管區派出所,此時管區也接到值勤檢察官的電話告知
第一部車說他還要再確認房號,去跟櫃枱說我們有三部車的人陸續到來,但不知另一對友人是否已到達,可以幫我確認一下嗎?櫃枱告知人已先到,在XXX號房
開房登記名字與房號都確認完畢,警察也到了(天啊,是去年行動失敗的那兩位員警,是超超超不配合的,一到就問我:抓的目地是什麼),在門口就大聲要喝我們不得接近,樓上的人早聽到了,電捲門一開,我們人都還在廣場上,末日狼人已從裏頭開了門出來了,叫女鬼下來,女鬼一付你奈我何的樣子不動如山,後來警察上去叫她下來回警局
末日狼人與女鬼異口同聲都說,我們只是開房間在看電視,又回頭跟我說你什麼證據也拿不到啦
回到警局,員警問我的筆錄的態度當然不好,但忍他,女鬼更是非常自恃的仰著45度角,末日狼人開始又把氣發在我身上,大聲駡我,因為我在錄音,又沒搭理他,後來我就叫警員把他們帶去別的辦公室,反正我已懶得和他做任何爭辯,也沒必要讓自己再受氣
員警有請示值日檢察官,這個案子是要移送還是函送?(還特強調沒有現場犯行之事實) 檢察官指示:函送
(因為所長前兩日同樣的案子移送,被檢察官駡的很委曲,他要這個員警務必寫上奉***指示函送地檢)
回到家裏,回報律師狀況,隔日律師就把追加起訴狀e-mail給我了,要我可在休假日時先送地檢由法警代收訴訟
接下來要以平常心,用心的態度來對待來打這場官司了,今天的行動無法像上次那樣漂亮(這才正常),但對我的官司有相當大的加分作用,先前不敢說的不敢提示的,這下都可明朗的攤在檢察官面前了
*我要員警開給我報案三聯單,他沒開(完全不想開),後來我要他影印報案登錄簿給我即可,他有把去年的報案登錄記錄找出來,結果他自己也嚇一跳,那天下午剛好也是今日的兩位員警執值,我有跟他要名片,他不給,還跟我說不要讓他被調去法院說明,我說但我去出偵查庭時,檢察官有一再問值勤員警的名字,我後來為這事再回去詢問另一管區員警的名字後再回報給檢察官...難怪一直覺得怎麼這兩位會這麼眼熟,上一次是先搜我的包包,不準我們帶任何可搜證的器材,還一再表明得由他們搜證才合法,這次呢,竟說他只是來證明我的合法性而己,搜證我得自己來,有搜到的證物也是要交給他(才不呢,我己經有經驗了,上次被別的管區收走的證物隔天叫我領回自行保管,如果要交給員警轉給刑事組也會有開單及拍照的)
*我不會去投訴他們啦,愈投訴他們將來的配合度就愈差,會害到別人,不能我的事了了,下次有人行動就更加困難重重,警察的態度就是抓了也不會被判刑,還會被反告及投訴,就乾脆鴕鳥心態,不要在他的轄區辦案就沒他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