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1 14:55:31witty

補警局筆錄

抓姦當天還未決定是否提告,員警有說:我有六個月的追訴期,要提告時再回去補做筆錄即可

第三次按鈴提告時,檢察官有詢問,當天是否有做筆錄,回來想想到底要不要做筆錄?後經與當天會警的兩位員警聯絡後,要提告筆錄是一定要補的,即刻到警局補做筆錄

問:當天的情況

問:是否得知先生外遇對象及何時所知?

結束:一式三份,給你確認後簽名

這群員警有夠爆笑,將我的筆錄另存新檔,檔名:偷吃

所長與其他在警局裏的員警,本來是想勸我及安慰我,遇到這種事要看開點,就說:我們所裏只有二十五名員警,人已經夠少了,都是羅漢腳,都是從所長開始的,離婚,結果就像傳染病一樣,副所長也離婚,然後就XXX,一個接一個...後來這個所裏在短短時間裏竟有了十三個員警都是離婚收場

還有另一句話也很令人玩味:男人要偷吃,就要先把家裏的這個顧好,安頓好

我要離開時還跟我說,有空就來走走,這裏人都很親切...是很親切沒錯,但不要吧,不管好事壞事我都不想常去警局走動

*事後才知道也可以由警局送刑事組偵辦,就不用去第三次按鈴了,我雖按鈴三次,到最後會併案處理

*可以會警在汽車旅館抓姦在床的,一回警局要先做筆錄,再談條件,管牠有沒有老公,不然會像我想太多,遶了好一大圈

*這年頭防人之心不可無,女鬼給我的資料也是假的,好險警員有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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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姬皇后 2009-12-26 19:36:42

親愛的
這樣的文章要不要鎖上密碼才保險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