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15 18:59:20witty
第三次按鈴提告
日期:民國98年12月15日,下午13:50
天氣:上午天氣陰陰的,飄了點毛毛雨,中午天氣出奇的好,有出大太陽,不冷不熱,傍晚整個溼氣很重的霧茫茫一片。
按鈴正式提告:直接登記原告(大老婆),被告身份資料(鬼上身)
即刻至偵查庭(要關手機),開庭(裏頭有檢察官.書記官.法警各一人,同前兩次)
第一問你是否有原諒或寬恕的意願
第二確認抓姦過程是否有會同警員?情形?當初是否有做筆錄?
第三結束將筆錄給你過目及簽名
全程有錄音(五分鐘就結束了,這個法警很聰明,名字唸不出來,就叫X小姐,整個大廳的人都是男生全都抬頭起來看,只有我一位女生,只好自行對號入座,問他是叫我嗎?)
結束後檢察官說,你都只告男的,很奇怪都不告女的,反正也沒差,效力及於對方,我看你來了三次,剛好有兩次都是我值班,我已經把案子交辦出去了,還沒傳你們出庭嗎?好了,有時效問題我先收件,其他的就看以後法官的審理了,你趕快回去休息了吧
本來要進去律師公會詢問律師委任的問題,一進門就看到公會的助理跟女鬼的名字一模一樣(這不是菜市場名),人的樣子及身高也跟女鬼超像的,真是見鬼,就沒進去趕快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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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話)
2009-12-24 17: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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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4 10:4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