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21 07:46:25有點笨笨的天使

護理實習生到護理人員1



護士是我的職稱~

由唸書開始,就沒打算過要走臨床,但畢業後,一年兩年的過去了,如今已從事護理工作即將步入第七個年頭~

專科三年級時,第一次到醫院實習,照顧一位臉部受傷多處的小妹妺,每天都需換藥,而每天的這個時候是我及這個小妹妹最難過的時刻。藥車推動,與地板磨擦,發出”啌嚨~啌嚨”的聲音;當聲音離病房愈來愈近時,小妹妹開始情緒低落,開始放聲哭泣,當藥車停止在房門口時,小妹妹已經是淚流滿面,且不只是哭,開始放聲尖叫,不肯換藥。

我是分配到照顧小妹妹的實習護生,換藥時,我必需要在旁協助;由聽到小妹妹的哭聲開始,其實我心裡已經開始在難過了;當醫師,學姐到達房門要開始換藥時,我情緒也已經再難以控制,一直強忍在眼眶的眼淚也跟著掉了下來,我不忍再看到,再聽到小妹妹的哭聲,我逃離了~一個人躲進廁所裡偷哭~一直到小妹妹換完藥為止,我沒再到病房裡去看她。

因為感受到病人的痛,而無法執行該做的護理行為,是無法成為一個好護士的,但是否一定要做到無視於病患的痛苦才行呢?臨床工作了近六年,開始,漸漸感到自己似乎已經快失去十八歲第一次接觸病人時的那種感受,勞累的工作,煩索的雜事~

什麼時候台灣的護理工作才能真的是去照顧病人而不是照顧病例表及例行的業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