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16 19:29:04

關於業務督導人員考勤之通知

說明:
為使我司業務及業務主管(除省主管)和督導人員積極配合各地經銷商的工作,及時處理並解決經銷商的問題,特決定如下:

1、 業務、業務主管(除省主管)、督導每週一至週五:
早上9:00點整到所負責城市經銷商處報到,並由經銷商簽到時間。
說明下:若是負責幾個城市的業務,也是同上。

2、 若早上9:00不到經銷商處,則視為曠工。

3、若確實因工作的緊急需要,不能9點到經銷商處報到的,請提前和所負責的業管說明。

4、若經查核發現由舞弊造假行為的,一經發現,開除處理!

5、請見附件——《業務督導人員簽到登記表》

6、以上從2007年6月1日正式開始執行,望大家嚴格執行!

以上望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