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6 14:10:59費
契約工-過勞?
離開了契約工的身分, 也離開了工作;
變身為局外人, 看著科技業過勞死的新聞, 有一種說不出的疲憊;
即便那些日子已經有點遠, 即使不是那些必須拼命奉命加班的工程師...
東方人有太多的隱規則, 很多事情不能大剌剌地理所當然;
然而隨著科技進步人類壽命增加, 檯面上慣用的階層飽和,
後繼者只能在底層發出微弱的呼喊,
可是勞委會卻只是做做樣子, 說: 科技業不適用責任制! ???
契約工又曾幾何時適用責任制?!
領的薪水少, 要做的工作多, 在公司在社會的地位低,
連在公司的便利商店買東西, 都可能被菜鳥店員說, Hey 你不是這間公司的, 沒有折扣唷!
情何以堪.
縱然情緒感覺上隨人而異,
可卻不可否認實質的薪資福利, 都打了折扣。
是名符其實的次等公民。
在公單位的聘雇人員呢?那是第三等公民...
不僅享受不到公家單位的福利, 更沒有勞基法的保障!
教師會成立的同時, 不禁深覺公單位的聘雇人員更該成立工會..
但是受雇於政府的第三等公民, 又有幾個人有勇氣面對龐大國家機器的操控者?
從這些年來的生活與社會觀察,
對於現下貧富差距越來越大, 一點也不驚訝。
你我都得好好思考, 何去何從, 以面對未來的日子...
以各種方式, 包括揭露, 談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