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29 21:05:49果前

轉載-佛教的內證經驗是科學而超科學

轉載-佛教的內證經驗是科學而超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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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內證經驗,可用科學的方法來解釋的,只有一小部分,科學只是一種分工的知識,不能解答宇宙全體的真相。何者可以用科學解釋?何者又超越了科學的領域?以下分三個層次來說明。

第一,小我的階段:這是人的佛教,是一般人都能了解和接受的境界,也就是內在和外在二元或多元的信仰範圍。

所謂內在的信仰範圍,是以「自我」為主體,這個內在主觀的「自我」和外在客觀的世界相對,從宗教體驗的意義上說,內在主觀的「自我」體認了「佛」或「神」,心內便有佛或神的存在,而心內的佛是「我」自己,神也是「我」自己。相對於心外的客觀世界,心外也有佛、神,心外的佛不是我,神也不是我,但是因為我內心有佛有神,所以能和心外的佛或神相感通。

我常說:「心內有鬼,心外才有鬼。」心外不只有鬼,也有佛、菩薩和神,這是心外有多元的信仰對象,心內也有多元的信仰意象。如果你心內不相信有佛、菩薩、鬼、神的話,心外的信仰對象對你不會產生作用,心內有了鬼胎,心外的鬼才會有作用,即使心外沒有鬼,你心內的鬼也會纏上你。這是內在和外在相對的宗教效驗,最初信神、拜佛的人,大都落在這個階段上。

從宗教經驗的立場來說,心外的神與佛是有的,所以有感應,「感」是內在的主體,「應」是外在的客體。

不必追問:究竟外在有沒有實在的神與佛?如果你內心相信一定有神與佛,那麼神或佛就會對你有作用,這是很科學的講法,也是很安全的講法。

我時常說:「有信仰的人比沒有信仰的人好。」你相信什麼宗教都好,迷信也好,迷信比什麼也不信要好一點,能夠進一步用理智去選擇信仰當然更好,我們稱它為正信。

為什麼說迷信也好?你相信有神,而且相信神會幫助你,至少你會有安全感。有時候你遇到很大的困難,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到測字攤去測字,或到神前求籤,結果,裡面有一、兩句話對你有用,於是你心裡有一條路可以走了。在你徬徨無主的時候,在你不知怎麼辦才好的時候,到神前求個籤,得到啟示,你就解決了你所面臨的難題。而且籤是你用什麼心境去解釋都可以的,有上上籤,也有下下籤,下下籤不一定就是不好,假如你是意志不夠堅定的人,想要做一件事,結果抽到下下籤,叫你不要做,你決定不做了,你心裡就不會再胡思亂想,就不會再煩惱了。這是心內有所求,心外有所應,這種情形對一般人是有用的。

內在的主觀心內有所信、有所求、有所感,外在的客體有所應,這是小我的層次,是主客相對的層次,在這種情況之下會產生兩種心理狀態:一是祈求,一是恐懼。恐懼是外在引起的,俗語說:「無家鬼不死人。」內心沒有鬼,你就不會被外在的鬼嚇死,所以無神論者心裡很平安。無神論者對鬼神一概否定,他的心裡無恐懼。雖然無神論者心裡不怕鬼神,必須要意志很堅定、知識程度很高、自信心很強的人才行,一般意志薄弱、情緒不穩、自信心不夠堅強的人,不能做無神論者。

這種內在和外在相對的情形,有兩種現象:一是相信自己內在有佛有神,外在也有佛有神。另外一種雖然相信內在有佛有神,外在是不是有呢?他既不敢肯定,也不否認,這是經驗問題,已經有宗教體驗的人,或從宗教體驗中得到益處的人,他能夠相信外在有神,沒有這個經驗的人,他不敢相信,只是看別人相信了,自己也跟著相信,聽人家說某個地方的神很靈,自己也去求一求,試試看。這是普通一般人的信仰現象。

第二,大我的階段:大我的階段,是天的佛教,這是內在世界和外在世界消融為一,宇宙和身心合為一體的境界,達到這個境界,是從禪定、禮拜或祈禱的修持中所產生的效果,如果集中精神在一件事物上,到了身心一致、廢寢忘食的程度,也能有這種體驗。所以除了偉大的宗教家以外,偉大的哲學家、藝術家、慈善家,都有身心與天地同體的生命氣象。

天人合一的境界,從體驗的深淺看,有兩種現象:一種是暫時性的,暫時打破小我的私欲,在一段有限的時間內,能夠保持身心與天地同體的和諧,但當你遇到煩惱的時候,又產生了衝突和矛盾,會再落入物我相對的階段,經過一段時期的修養以後,你又可能昇入物我合一的境界,這是我們在人間修行常有的現象。另外一種是已經生到天界,能夠恆常保持天人合一的狀態。

內在世界和外在世界合而為一,稱之為大我。為什麼叫大我?小我的一切自私自利的欲望消除了,我就是大眾,大眾就是我,我就是一切,一切與我無異,我的身心和宇宙同等高深、同等博大,到了這個境地,身心的感受非常地光明、清涼、和諧,朗然如麗日中天,廣大如虛空無涯,這個時候的心量,能夠包容一切,沒有惡的念頭,內心充滿喜悅和慈愛。如果從更高一層看,喜悅也是煩惱之一,不算究竟,但是一般人能達到這個程度,已經算很不容易了。

達到天人合一的境界,一方面有載育萬物的心懷,有改革世界、拯救人類的抱負,一方面也可能不自覺地產生自大驕慢的態度,自認為是宇宙萬物的代表,自己已經是人格化的神,或是神的使者,可以代天行道。所以到了這個境地,會有兩種生命型態出現:可以為大善,也可以為大惡。

可以為大善的生命典型,就是悲天憫人的大宗教家,或大慈善家,他覺得宇宙一切生命、一切人類,都是與自己心性交關,人我同體,他愛護一切的人,如同愛護自己,視一切人為自己的化身。

可為大惡的,我們叫他魔王,他的魔境一出現,便自大自狂,自覺有權可以支配宇宙,宇宙就是他自己,一切違背他意願的,他也有毀滅或生殺予奪的權力,這種人具有彌天彌地的權力欲,是個主宰萬物的大獨裁者,如果他一生落魄,會流於狂誕,如果他掌握大權,可以造大惡,宗教史上的大迫害、大屠殺,都是基因於此。

可以為大善的,我們稱他為神;可以為大惡的,我們稱他為魔。從佛教的根本立場來看,到了這個程度的人,如果要引他再進一步,必須用「因緣法」把他從天的境界引出來,宇宙的一切是因緣互相資成的,不是你一個人創造的,你是宇宙的全體,所有的人也是宇宙的全體,每一個人、每一件事物都是平等的。我們用這種互為因緣的思想觀念,把他從天的境界引出來,而進入第三個階段。

第三,無我的階段:無我的境界,是內外世界一齊消融,可以分成兩種:一種是小乘,一種是大乘。從小乘來講,就是解脫了生死煩惱,不再輪迴六道;從大乘來講,他一面求自己生死煩惱的解脫,一面幫助別人脫離煩惱,他有大智慧、大悲願,能自由自在出入生死,活躍於人群中,幫助眾生脫離生死,而這一切都是從因緣法來的,所以因緣和因果,是佛教顛撲不破的道理。

以上三個宗教體驗的階段,第一個小我的階段,可以用心理學原理和心理分析法加以解釋,是可以獲得科學根據的。第二個大我的階段,就不容易用科學來說明了,但是可以用哲學理念來了解。第三個無我的階段,不能用任何理論加以解釋,必須親自有了這種體驗的人才能了解。(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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