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4-云何為『眾生有六惡以自侵欺』
標題:云何為『眾生有六惡以自侵欺』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有六惡以自侵欺』?依《佛說分別經》開示:眾生有六惡以自侵欺。何謂為六?所謂
-
眼為色欺、
-
耳為聲欺、
-
鼻為香欺、
-
口為味欺、
-
身為細滑欺、
-
意墮邪念為邪念欺。
由此觀之,如是『六者』,即所謂眾生有六惡以自侵欺,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六惡』者,又名六賊,即色聲香味觸法六塵,以眼耳鼻舌身意六根為媒,自劫家寶,故喻之為賊。有道之士,眼不視色,耳不聽聲,鼻不嗅香,舌不味味,身離細滑,意不妄念,以避六賊。是故六惡為六欺,令人墮惡道中,無有出期,黠人乃諦覺是耳!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20年3月25日星期三
妙音書院【http://blog.xuite.net/famscl/a 】 -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