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6-云何為『眾生愛善名不貪財物能生為夜摩王』
標題:云何為『眾生愛善名不貪財物能生為夜摩王』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愛善名不貪財物能生為夜摩王』?依《正法念處經》開示:眾生有一法,謂愛善名,不貪財物,應勤修習,成就相應,現在、未來二世利益。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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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王之心不貪財物,不急拳手、不動眉面、不怒眼目、不惡語說,其心終不無因緣瞋,又心亦不無因緣喜,心意堅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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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若如是得善名稱,亦得財物。如是得已,於財物中不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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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名稱故,勝歡喜心,王法不妨,一切人愛怨不得便。財物多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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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復更有十種因緣得美名稱,何等為十?一者美語;二者能捨;三者審諦、四者他國遠人來看;五者近之則得安樂;六者以時給施左右;七者敬尊奉施所須,供給善人,拯濟孤獨;八者淨行;九者好心,不惱亂他;十者正見,不生邪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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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此十法,行如是法,復教他人行如是法。以如是行得此法故,得善名稱。
由此觀之,如是『五者』,即所謂眾生愛善名不貪財物能生為夜摩王,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夜摩天』者,梵語夜摩,華言善時。謂時時唱快樂故也。此天由修施、戒二種福業,勝忉利天,是以感報得生其中也。是故王若如是愛善名稱,不貪財物,功德因緣,於現在世常得安樂,常有利益,隨順法行,他不能勝,異人近之則得安樂。彼人久時作人中王,能護國土、能護自身,善人所讚,身壞命終生於善道,天世界中為夜摩王。以愛善名不貪財物善業因故。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9年12月14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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