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2 20:06:30果前

6104-云何為『眾生應當捨離婦女能生為夜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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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云何為『眾生應當捨離婦女能生為夜摩王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應當捨離婦女能生為夜摩王』?依《正法念處經》開示:眾生有一法,所謂婦女,應當捨離,成就相應,現在、未來二世利益。蓋

  1. 有智之人不屬婦女,一切世間屬婦女者,於世間中最為凡鄙。

  2. 若餘凡人屬婦女者,猶尚凡鄙,豈況國王人中第一。

  3. 一切婦女能破壞人,一切國土、一切人民、一切王者皆由婦女而致破壞。

  4. 以貪心故,能令王等皆失利益,能奪其物,令行非法,不聽布施。

  5. 以貪心故,能令王等一切懈怠。以樂欲故,常近不離,能令丈夫失自利益。

  6. 婦女如雹,能害善苗。一切婦女樂破壞語,傲慢之藏。屬婦女人,行同婦女。屬婦女人,國土亦失。

  7. 是故不應繫屬婦女,若屬婦女則為凡鄙,以婦女法是鄙惡故。屬婦女人,亦為鄙惡。屬婦女者,失一切法。屬婦女者,常入苦處。

  8. 若屬婦女,善人捨離。以欲過故,如是之人,婦女所誑。一切婦女皆悉欺陵軟弱之人,體性爾故,不知恩養,能與衰惱,多貪慳嫉。婦女如是,皆不可信。

  9. 若屬婦女,彼人則於城邑聚落一切人中最為凡鄙,何況王者,其損更深,是故不應繫屬婦女。

         由此觀之,如是『九者』,即所謂眾生應當捨離婦女能生為夜摩王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夜摩天』者,梵語夜摩,華言善時。謂時時唱快樂故也。此天由修施、戒二種福業,勝忉利天,是以感報得生其中也。是故王若如是畏婦女過,功德因緣,於現在世常得安樂,常有利益,能護國土、能護自身,善人所讚,身壞命終生於善道,天世界中為夜摩王。以離婦女善業因故。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91122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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