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52-云何為『眾生能斷放逸即不為閻羅使者之所繫縛』
標題:云何為『眾生能斷放逸即不為閻羅使者之所繫縛』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能斷放逸即不為閻羅使者之所繫縛』?依《正法念處經》開示:眾生能斷放逸不為閻羅使者之所繫縛,則有六種。何等為六?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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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見色已,生放逸心,非如實見。或見好色、或見惡色,若黃若黑、若赤若白、若長若短、若方若圓。如是世間不如實知,以放逸故,亦復不知出世之法。以放逸意,雖復見色,不如實見,於己身色,不能正觀,不樂觀於四真諦法。於諸色中,不實見實,心放逸故,不能觀於世間之法及出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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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聞聲已,不知其義,或歌或語,若義、若非義,不解如是世間之義。若修多羅、若伽陀、若祇夜、若毘伽那、若憂陀那、若尼陀那、若毘多迦、若闍多迦、若毘佛略、若阿浮多達摩,聞如是法,不解其義。以放逸故,命終之時為閻羅使繫縛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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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有放逸:既聞諸香,鼻即貪嗅,不知花香及以果香,不知如是世間之香先以燒香供養布施。以放逸故,不知諸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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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以放逸,不知諸味:其所食味若甘若酢、若甘若苦、若辛若淡、若澀若滑不知差別。心放逸故,不知如是世間之味及以不知出世法味。以放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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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以放逸,不知身觸,不作身業,修治宅舍,不修作業、不作眾善,是人宅舍物不具足。不知世間所不應作,不知出世間所不應作,不近耆舊亦不恭敬禮拜問訊。以放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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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以放逸,不知心法,若善、不善、若無記。不知臨命終時,死杖所害,受大苦惱,為閻羅使自在將去。
由此觀之,如是『六者』,即所謂眾生能斷放逸即不為閻羅使者之所繫縛,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眾生應斷一法,所謂放逸。若以如是六法善修其心,能斷放逸。以此因緣,調伏其心,臨命終時,將不畏惡道閻羅獄卒,不開惡道門,不斷正法,不為閻羅使者之所繫縛,隨意將去。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9年10月1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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