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5 20:20:07果前

5815-云何為『眾生應修四法即不迷惑失菩提心』

標題:云何為『眾生應修四法即不迷惑失菩提心』

 

     眾所周知:『眾生』者,又名有情,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集眾緣所生,名為眾生,又歷眾多生死,名為眾生,十法界中,除佛之外,九界有情,皆名眾生。至於云何為『眾生應修四法即不迷惑失菩提心』?依《證契大乘經》開示:眾生應修四法即不迷惑失菩提心。何等為四?所謂

  1. 所願修行勿令虧缺。

  2. 於諸眾生常起慈心。

  3. 日日三時至誠供養供給三寶。

  4. 心不樂求聲聞獨覺二乘之果。

         由此觀之,如是『四者』,即所謂眾生應修四法即不迷惑失菩提心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迷惑』者,謬於事理云迷,不明事理云惑。如同《唐華嚴經》曰:「觀佛神通境界無迷惑。」《法華經方便品》曰:「無智者錯亂,迷惑不受教。」《教行信證》曰:「沈沒於愛欲廣海,迷惑名利之大山」。又『菩提心』者,菩提舊譯為道,求真道之心曰菩提心。新譯曰覺,求正覺之心曰菩提心。如同《維摩經佛國品》曰:「菩提心是菩薩淨土。」《觀無量壽經》曰:「發菩提心深信因果。」《智度論》曰:「菩薩初發心,緣無上道。我當作佛,是名菩提心。」

總而言之,眾生有多義:(一)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二)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注維摩經》曰:「生曰:眾生者眾事會而生,以名宰一之主也。」《大乘義章》曰:「依於五陰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大經慧苑疏》曰:「眾法成生,亦名眾生。」《法華文句》曰:「若攬眾陰而有,假名眾生。此據一期受報也。」(三)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大乘義章》曰:「多生相續,名曰眾生。」《法華文句》曰:「若言處處受生,故名眾生者。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俱舍光記》曰:「受眾多生死,故名眾生。夫生必死,言生可以攝死,故言眾生。死不必生,如入涅槃,故不言眾死。」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81225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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