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參同契〉簡介 文/聖嚴大師
〈參同契〉簡介
在講解〈參同契〉之前,我想簡短介紹作者石頭希遷的生平及成就。他是唐朝人,十三歲出家,起初跟隨六祖惠能學禪,但是沒多久六祖就圓寂了,於是他轉而跟著六祖惠能座下的一位重要弟子青原行思(西元660~740年)學習。極為重視〈參同契〉的曹洞宗,它的源頭可以溯及石頭希遷,但開創曹洞宗的,卻不是石頭禪師,而是他的兩位法嗣。
石頭希遷的法脈傳承如下:藥山惟儼、雲巖曇晟、洞山良价、曹山本寂。洞山良价及曹山本寂被公認為曹洞宗的開創者。事實上,曹洞宗的名字即取自這兩位祖師名號的第一個字。
石頭希遷這部著作名為〈參同契〉,這個篇名最早出現於東漢時代,原為另外一本書的書名,那是道士魏伯陽的著作。這部道書描述煉丹術,以讓人長生不老或羽化成仙。但為什麼石頭禪師採用道書的書名作為自己禪詩的名稱呢?當佛教初傳中土時,釋迦牟尼佛被稱為「大覺金仙」,這是道家用語,其目的就是要讓佛法與道家產生關聯。由於採用道家的書名,石頭禪師讓成仙與成佛兩者間產生了類似的關係,他勸導世人,說修行能讓人成佛或成為「大覺金仙」。另外,這個名稱還暗指成佛所憑藉的禪修,與道家某些修煉方式極為類似。
這篇著作的名稱由三個漢字組成。其中,「契」本為「合約」之意,當兩人為了完成一個目標而達成協定時,這個協定稱為「契」。例如,在法院公證結婚的人需要宣誓確認彼此的婚約,這種確認就稱為「契」。
「同」表示「共同」,這首詩中,「同」指十方三世一切諸佛。「同契」一詞所指的「確認」不只是兩人間的協議,而是指諸佛共同確認。為了要成佛,一個人必須依循這首詩歌所指示的道路去修行。
「參」可翻譯為「功」或「參究」,一個人必須努力去探究事物的意義。這首詩歌的名稱意味探究「同契」的意義,或探究什麼是諸佛共同認可之事,這與參公案、話頭時要面對的問題是同類的。事實上,許多公案都源自〈參同契〉及曹洞宗的開示。例如,有一則知名的公案:什麼是達摩祖師西來意?當然你不能回答說,菩提達摩離開印度,將佛法傳入中國。因為這樣的回答是根據理性思考推論出來的,而這問題背後所潛藏的要旨是不能用語言文字解釋的。當一個人參究這則公案時,實際上即是在努力揭開諸佛共許之事,這就是〈參同契〉的一個範例。
在這首詩中,有兩個非常重要的名相──明與暗,它們字面上的意思分別是「光明」與「黑暗」。曹洞宗後來的作品常提到相對的概念,諸如「中與偏」、「君與臣」,這些對詞其中之一──明、中、君,代表事相中的主導者;另一個名詞──暗、偏、臣,代表事相中的輔助者或配合者。這些相對詞常為曹洞宗禪師所用,以幫助解釋修行的經驗。例如,他們將開悟的經驗分成五種層次,而利用相對詞輔助解釋曹洞宗五層悟境的做法,即源自於石頭希遷的「明暗」這對名相。
石頭希遷對禪宗影響很大,尤其是曹洞宗。〈參同契〉中既然有他的根本思想,因此這部著作很值得探討。可是,〈參同契〉的內容很難理解,而且目前也沒有這首詩的英文註釋。我希望拋磚引玉,將來有更多更好的〈參同契〉註釋跟著出現,希望這本註釋能對讀者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