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6 21:18:49果前

4798-云何為『一切眾生作惡不能加害如來』

標題:云何為『一切眾生作惡不能加害如來』

    眾所周知:『眾生眾生有多義:(1)眾人共生之義。如同《法華文句》曰:「中阿含十二云:劫初光音天,下生世間,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故言眾生。此據最初也。」(2)眾多之法,假和合而生,故名眾生。如同《法鼓經》曰:「萬法和合施設,名為眾生。」(3)經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曰眾死者,以有生者必有死,有死者必有生故也。如同《般若燈論》曰:「有情者數數生,故名眾生。」至於云何為『一切眾生作惡不能加害如來』?依《佛說德護長者經》開示一切眾生作惡不能加害如來

  1. 如來堅固不可沮壞。

  2. 如來常住住真實際。

  3. 如來無取一切法中離於取著。

  4. 如來於三世中無所依止。

  5. 來寂滅無有處所。

  6. 如來最寂離諸惱熱。

  7. 如來寂滅於一切眾得最第一。

  8. 如來無比過諸譬喻。

  9. 如來三業隨智慧行。

  10. 如來清淨離塵法行。

  11. 如來勇健破壞一切諸魔外道。

  12. 如來辯才具無盡力。

    由此觀之,如是『十二者』,即所謂一切眾生作惡不能加害如來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作惡』者,做不合於情理的思想行為,若殺盜等皆違理造作。又『如來』者,謂諸如來出現世間,闡揚大法,化諸眾生,出離生死,令得無量義利安樂,是為眾生之師範也。

總而言之眾生有五種因,言五因者:1生因即惑業謂眾生依惑業而生此身。2和合因如善法與善心和合,不善法與不善心和合,無記法與無記心和合也。3住因。謂如屋有柱,則不傾墮山河樹木,因大地故,而得住立蓋謂眾生皆依四大煩惱而住也。4增長因謂眾生因衣服飲食等,能長養其身。5遠因如依父母之精血而生其身,依憑國力而免盜賊之難,依咒力而脫傷害是也。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6126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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