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修與信仰 通常凡是有心或有興趣於禪修的人,比較不容易有宗教層次的信仰心,因為信仰本身是屬於感性,而禪修的人,多重視自己的修行,希望從修行中得到身心感應,得到禪修的經驗,因此很不容易接受宗教層次的信仰,其實這是絕對錯誤的事。 很多人都以為,禪修要全靠自己,屬於「自力」,念佛的人則全靠「他力」,這兩個觀念都不正確。其實禪修也需要靠「他力」,念佛也需要有「自力」。一個禪修的人,不太可能完全憑自己的力量就能夠完成,不論在印度、中國或在西藏,修行禪定的人還是需要老師、護法神及諸佛菩薩的護持。因此在中國禪宗寺院也供奉天龍八部、諸大天王等的護法神像。 古德常勉勵禪修的人要把「色身交予常住,性命付予龍天」,所謂色身,就是我們的身體,當在打坐用功的時候,不管自己的身體,自然有道場的執事來照顧,依道場的生活軌範來調攝。而且如果要想修行修得好,還需要有護法龍天的護持,沒有護法龍天的護持,可能就會在身心方面有障礙出現,形成魔障。所以禪修而不相信在自力之外,還有佛菩薩及護法神的力量,那就不能夠算是佛法的修行。 另外,修行禪法的人必須要相信,除了用功打坐之外,也需要積功、累德;如果僅僅是自己打坐,就想得解脫或大徹大悟,這種想法本身就是一種障礙,不能使我們真得解脫。因為自私鬼怎麼可能開悟呢?所以禪宗也講修布施行、修懺悔行;如果沒有為眾生利益設想的心,沒有真正為他人奉獻的心,沒有奉獻的供養、布施行為,修行要想成功,是相當困難的。 過去禪宗的叢林裡,許多禪師們在沒有開悟之前,都是為道場、為師父做種種的勞力工作,稱為「行單」,包括在廚房裡挑水、砍柴、煮飯、種菜,或者維護道場的環境整潔清理、維修等工作。所以傳統寺院中設有四十八項執事,是由出家修行的人來擔任的,僧眾只有在禪七之中不擔任比較複雜分心的工作,其他的時間,都會有長期執事的工作。因此,法鼓山的禪七中,也鼓勵禪眾要做一些坡事工作的。 禪宗叢林,同時主張要把多餘的錢財衣物,布施給需要的人,自己留下的僅是最簡單的隨身衣物。在過去,所謂的「禪和子」,衣單少到只有「兩斤半」,因為他們將得到的東西,都布施出去了。 由此可知,一名禪修者應該要有供養心、布施心,要能捨掉自己身邊的長物,送給需要的人。 可惜我們現在見到很多禪修的人,態度狂傲、驕慢,內心自私、小氣,卻又缺乏信心,這是很可憐的,很危險的事。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來禪修的人,都希望能夠得到身心實際的體驗,獲得穩定、愉快、健康的成效;一旦得到健康、穩定、愉快的成效時,就認為這是自己努力修行的成果,不是由於諸佛菩薩的感應,當然也不是由於道場裡面有護法神,更不會相信這是由於師父或者哪一位老師的指導有方。這樣一來,就變成了驕傲、自慢、自負、自滿,沒有信仰心和恭敬心。 信仰的意思,就是雖然自己有所不能、有所不知,可是相信有那種事實的存在,所謂「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雖不能至,心嚮往之。」就像見到一座高高的山,雖還不能親自上到山頂去,但是相信高山上一定有高人,高山上一定有好的風光,越是往高山上方爬,越能夠發現我們過去沒有看到的東西,這就是「仰」信。我們在低處對高處產生的敬仰,而在敬仰之外產生信心,相信其中一定有我們所不知的力量能幫助我們。如果信仰心不足,就不可能相信佛法所說,我們所不知道的事,修行便不會得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