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30 21:03:42果前

4429-何謂『菩薩摩訶薩曉了諸法隨時為人頒宣』

標題:何謂『菩薩摩訶薩曉了諸法隨時為人頒宣』

    眾所周知:『菩薩摩訶薩』者,具名菩提薩埵摩訶薩埵。菩提薩埵作道眾生,新譯曰覺有情。摩訶薩埵作大眾生,新譯曰大有情。求道果之眾生,故云道眾生,求道果者通於聲聞緣覺,故為簡別於彼,更曰大眾生也。又菩薩有中高下之諸位,但為示地上之菩薩,更曰摩訶薩。如同《佛地論》曰:「菩薩摩訶薩者,謂諸薩埵求菩提故。此通三乘,為簡取大故,須復說摩訶薩言。(中略)此通諸位,今取地上諸大菩薩,是故復說摩訶薩言。」《法華嘉祥疏》曰:「摩訶薩埵者,摩訶云大。十地論云:大有三種。願大行大度眾生大。薩埵云眾生,即大眾生也。(中略)摩訶薩者簡異二乘,亦求小道,今明求於大道,故名大眾生。」至於何謂『菩薩摩訶薩曉了諸法隨時為人頒宣』?依《持人菩薩經》開示菩薩摩訶薩曉了諸法隨時為人頒宣,所謂

  1. 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心念成就逮致正真。2志存道法未曾忽忘。3性行柔和庠序仁慈。4其心所興與眾殊異。

  2.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分別道義決諸種姓。2曉了眾行義理所趣。3布一切諸法至要。4達諸法本隨而開度。

  3.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解無央數所行諸法。2行超越暢無量法。3所當應宜剖判所行。4無底功勳識別諸法因斷諸習。

  4. 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因其正行逮無上正真之道。2疾具足滅道行之法三十七品。3通達諸法自然之智無所依仰。4解權方便成一切愍。

  5.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心離穢垢不懷慳以是恩仁攝眾生類。2其戒清淨所行解明。3常奉精進未曾懈廢。4勤修清淨建立成就曉了順行專思道業。

  6. 復有四業。何謂為四?即(1志性清淨所願解明。2所行功勳至德清淨。3忍辱仁和建立妙法。4以逮顯明無所不分別經義暢入道門。

  7. 復有四業。何謂為四?即(1夙夜勤修求一切智。2志存一心定意正受。3曉了脫門奉于大哀無極之慈喜護濟厄。4逮致深慧修清淨行暢達正義解了道行。

  8. 復有四業。何謂為四?即(1承智慧所行具足。2聖明清淨志願弘大。3愛樂至德無罣礙慧。4心存普救未曾捨行。

  9.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其意堅強所求具足。2性行安詳所思備悉。3其行究竟不斷道念。4修四意止成就雅德。

  10.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意以得立心念佛業道品之法三十有七。2意根通利曉了往宿無央數劫所生之處。3意以平正聖慧清無能毀斷疾成佛道。4攝取至真佛一切智。

  11.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察識方便慕具慧義。2曉了勤修顯真諦慧。3緣是親近得至佛道。4所行精進未嘗忽忘。

  12.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常奉精進不遠佛道。2志性安和能制其意。3普解諸法未曾放逸解暢眾道諸根寂定。4常應經義不違佛教。

  13.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立清淨戒所行無穢。2去五陰蓋不為所蔽。3心無所著未曾懈廢。4蠲除眾罪所滅塵勞。

  14.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心不憒亂求正真法。2方便安心順一切法。3曉了隨時不失儀節。4所生之處不貪家業志存沙門。

  15. 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常親善友遠惡知識。2志慕深法未曾放逸。3歸命諸佛諸菩薩俱。4諮問禁戒曉了諸觀。

  16.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建眾方便了諸道業。2解諸法門因緣報應。3志上慧義分別佛道。4解暢諸法章句所趣。

  17.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解暢宣布真實言教。2敷演諸法無所不達。3判諸法方便具足。4明知諸義本所從習。

  18.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奉行聖慧分別道業。2逮得勢力宣布諸法。3速成佛道清淨之慧。4明度無極普以備足。

  19.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曉了所習精進修行。2消滅因緣靡所不了。3因其逮得應真之力。4時勤修奉受正典。

  20.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曉了萬物一切無常。2分別萬物本因所習。3精練諸物皆歸滅盡。4解知無常便修道業八正真元。

  21.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曉了眾行合會諸習。2分別一切滅盡諸習。3逮得因緣無極大力。4方便斷別合散之行。

  22. 復有四事。何謂為?即(1解暢諸義言辭所趣。2曉了眾義不從他受。3敷演諸法一切眾相慧印之源。4令一切法立無相慧。

  23.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諸根明利暢善惡法。2以了他人意念是非。3切陰蓋咸得休息。4所生之處常念不忘志在無上正真之道。

  24. 復有四事。心念不忘至成正覺。何謂為四?即(1常行定志曉習方便。2慧通暢明慧為首。3明所行觀無所不睹。4分別道慧光明遠照。

  25.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逮得總持無所生慧。2得超越永盡聖慧。3以消滅慧觀于三界。4以無底慧睹見三世。

  26. 復有四事。何謂為四?即(1斷結著莫能亂者。2口之所言未曾闕漏。3皆達一切諸有業患悉是無為。4逮得佛行無極大道。

    由此觀之,如『二十六類四事』,即所謂菩薩摩訶薩曉了諸法隨時為人頒宣,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應如是解而能了知。何以故?蓋諸法』者,與萬法同。謂總該萬有事理之語,法者自體之義,軌則之義,萬有之事理,一一有自體,具軌則,故皆名法。乃至龜毛兔角畢竟無者,亦名為法。以彼有無之自體,有無之軌則也。故比之外典之萬有萬事萬物等言,而此言為最汎。

    總而言之,吾等學佛修道者,若想證得『歡喜地』以上菩薩摩訶薩之果位,就時間而言,至少須歷經『一大阿僧祇劫』,就事功而言,須悲智雙運、福慧雙修至如同『十一、十二』之月亮,將圓未圓(因八地以上菩薩摩訶薩為『十三、十四』之月亮,而佛陀之福慧圓滿如『十五』之明月),確屬不易做到。尤其身處『五濁惡世』之娑婆世界,障道因緣特多,更是如『天方夜譚』般難上加難。是故吾等學佛修道者,若能選擇三根普被、利鈍全收之『念佛法門』,一門深入地修行,只要能臨命終時,自知時至,身無痛苦,心不貪戀,意不顛倒,如入禪定,蒙受 阿彌陀佛及清淨海會聖眾,手持『九品蓮花』來接引,一生『西方極樂世界』,即能證得如同『初地(歡喜地)』以上菩薩摩訶薩果位,得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直至成就『佛道』為止。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41230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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