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生死自在 文/聖嚴大師
生死自在
第四個層次是「生死自在」。一般人對於生前與死後的認知,不是如唯物論者說,人死如燈滅,生是開始,死是結束。便是如靈魂不變說者,以為:人生是由靈魂投胎,人死是因靈魂離開了肉體;投生如蝸牛入殼,死亡如放下負荷。前者,佛法稱為「斷滅論」,後者佛法稱為「常見論」,均是邪見,同樣地不是事實。否則,斷滅論者,固然一死百了,不必再對其生前的行為負責;常見論者,也會視死亡為現實苦難的一時解脫。所以有人說:「死後的靈體,無重量、無阻礙;死不可怕,倒是活著比較麻煩!」因此導致一般人以死亡為解脫的錯誤認識。
實際上,「生」是由過去無始以來所造業力的果報;若非大惡大善,人的壽命及福緣,在其出生之時,大致已經決定。生存期間,是受先世業力的牽引;死亡以後,若業力尚在左右生死,則緊接著又將接受另一期的生死。如此流轉,佛法稱為「六道輪迴」。既有六道,就不一定再來投胎為人;同在人中,也不能與先世的親友相識、相認。所以,死亡絕對不是解脫,倒是另一個業報之身的開始。
縱然有些人在生時積功累德,死後成為有福的鬼神,暫時不受苦迫;福盡壽終,仍舊未脫生死。深一層言,小乘聖者出三界而住涅槃,雖已不再生死,仍執生死為實有;不入生死,並不即是得大解脫。唯有不受業力牽引而入生死,也不以生死為實有而不入生死,才是大涅槃、大解脫的「生死自在」。
佛菩薩之化世、度眾而出現於世間者,有以暫時現身的「變化身」,有以入胎出胎的「托化身」,而且是隨類托化,無方不現。他們的托化身,照樣現有生死相,不過不以生死為苦,也不以生死為樂;所以有許多大德、高僧及大修行者,能夠不畏生死而自主生死,自由來往於生死之間。
例如難捨能捨,捨身救生;如預知捨壽死亡的時間,死亡時天樂鳴空、異香滿室;有的應死而能留壽不死,死時仍能夠健康如常地或說法、或撰偈、或顯神異;有的則能坐亡、立化,捨壽於談笑不經意間;有的則能死後復活而再死。他們收放自如,要活就活,說死便死,了無生死的牽掛可見,這才是「生死自在」的境地。因為在他們的心中,已沒有生死的痕跡,正所謂「求生不得,求死不得」。生無生相,死無死相。
我們可從佛教史傳:如《高僧傳》、《神僧傳》、《傳燈錄》、《居士傳》、《淨土往生傳》等諸書之中,散見到許多類似的記載。(一九八五年三月十七日禪坐會開示,周戀英整理)
上一篇:轉載-有與無 文/聖嚴大師
下一篇:轉載-善與惡 文/聖嚴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