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8 19:50:51果前

轉載-不要被愛情沖昏了頭 文/聖嚴大師

不要被愛情沖昏了頭

   

   問

   

  要認識一個人的真實面目,好像愈來愈不容易,有個女孩子與男朋友交往七年,在訂婚那天,男友跑了,才發現他早就結過婚了。請問法師,該如何培養識人之明?

   

   答

   

   我們從小就聽過「知人、知面、不知心」,還有「反覆無常」、「陰沉險惡」等形容詞,都是指我們很難真正看穿別人是否真誠。報導中,這個女孩子與男友相戀七年,直到訂婚時,男孩子不敢出席,才發現對方已婚。這種事情,古今中外時常可見。結婚多年的人,不願離開元配,又在外交女朋友,雖能享一時的齊人之福,卻有苦果等著他。

   

   我看過一個男人,帶著太太與女朋友見面,還可偷天換日、天衣無縫。他先介紹太太給女朋友認識,並說成「遠房親戚」,太太雖然覺得奇怪,私下問他:「為何介紹成遠房親戚?」他故作頑皮的說:「只是開玩笑!」太太很愛先生,沒有進一步追問,女朋友則誤信他說的「親戚」關係,男人利用甜言蜜語把兩人騙了。

   

   然而,一旦東窗事發,整個家也完蛋了。像那對交往七年的情侶,真相掀開後,女朋友、太太都會找他算帳,不會有好日子過。福禍相倚,因果跟著來。

   

   女孩子容易上當,一方面是用情太深,另一方面是男孩子手段高明,那該怎麼辦呢?女孩子與異性交往,只要保持清醒和距離,一定可以從許多蛛絲馬跡中看出端倪。

   

   二十多年前,我遇到一對青年男女,女孩子在台北開一家咖啡店,男友則是在台灣做生意的馬來西亞人。男友從馬來西亞來台時,都會住在女孩子家,但住沒幾天就出門,過了幾天才回來。如此交往一、兩年,女孩子開始追問何時結婚,男友都以要等事業上軌道作藉口拖延,直到三年多以後,他才在女孩子苦苦哀求下,說出已在馬來西亞結過婚的事實。

   

   女孩子傷痛至極的來看我,我說:「阿彌陀佛,這種人還值得妳去愛嗎?這個人是大騙子,趕快把情斷了吧!」女孩子則說:「他是個好人。」我說:「如果是好人,會騙妳感情長達三年之久嗎?妳要趕快放下,否則會愈來愈痛苦。」女孩子聽勸後,把店關了、搬了家,不讓男友找到她,才慢慢走出情傷重新生活。

   

   迷戀中的人不會懷疑對方,唯有讓自我不要陷入迷戀之中,才不會被愛情沖昏了頭。

   

   唯有讓自我不要陷入迷戀之中,才不會被愛情沖昏了頭。

 

 有條件的愛太辛苦

   

   問

   

   為什麼相愛的人,反而會相互傷害?

   

   答

   

   人的恩怨瞋愛都是並行的;如果只有愛,沒有其他的情緒,就不是普通人了。一般的人,愈是對愛的執著太深、太強,就會愈希望對方完全符合自己的理想,變成自己夢想中的那個人;但是,自己卻不一定會變成對方夢想中的人,只會單方向地要求對方服從自己的理想。只有單純的愛而沒有衝突、沒有恨,這樣的愛,大概是少數;或者,只有父母對自己的孩子能夠有這種不求回報的愛。

   

   在男女關係中,有愛、有恨,就算是愛的時候,為對方無條件犧牲的人,都不見得是真正地為了對方著想,反而是一種「投資」;也就是說,以自己的犧牲來換取對方的愛,換取什麼呢?換取對方言語上的承諾、安慰,或者具體行動的展現。

   

   舉例來說,對方接受了你的愛,就該拿什麼回報呢?一聲謝謝,或是行動上與你配合,聽從你的意願;或是以身體作為回報。這樣有條件、要求回報的愛,都是愛得太辛苦;有了期待,也就難免衝突,當對方的表現不如你的期待,難免抱怨或責怪,也就會互相傷害。

   

   這樣有所求的愛,引來的痛苦,有各種不同的表現方式,比如嫉妒、疑心、佔有心,想要佔有對方的一切:人、時間、行動,甚至是對方的思想,「一切以我為中心」,或是「只能依照我的方式,不能有別的想法」。這樣,被愛的人會快樂嗎?

   

   這樣的愛,是禁錮的愛。輕微些的,希望對方重視自己,所以付出愛,期待著愛的回報,可能雙方相安無事。但是,兩個成長背景、性格、教育程度都有差異的人,怎麼可能事事相同?

   

   因此,為了討對方歡心,所以要施恩於他,送禮物、邀約出遊、投其所好,滿足對方的需求。有位先生在婚前為了展現愛意,告訴女朋友:「婚後家事都由我來做,妳不必動手。」結婚之後,丈夫要上班又要做家事,太太果真一動也不動。丈夫開始抱怨,太太說:「誰叫你以前這樣承諾呢?現在一定是你不愛我了。」兩人於是變成怨偶。

   

   明明相愛,但要求對方照著自己的意思去做;對方做不到,愛也就打了折扣,或者互相傷害。如果對愛付出,而沒有任何條件,也不求回報,還能夠相互包容,這樣的愛,才能不受傷害。

   

   如果對愛付出,而沒有任何條件,也不求回報,還能夠相互包容,這樣的愛,才能不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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