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18 20:33:20果前
3020-何等為『菩薩成就四法能離法障速得清淨』
標題:何等為『菩薩成就四法能離法障速得清淨』
眾所周知:『菩薩』者,具名菩提薩埵Bodhisattva,又曰菩提索埵,摩訶菩提質帝薩埵。舊譯為大道心眾生,道眾生等,新譯曰大覺有情,覺有情等。謂是求道之大心人,故曰道心眾生,求道求大覺之人,故曰道眾生,大覺有情。又薩埵者勇猛之義,勇猛求菩提故名菩提薩埵。又譯作開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義譯也。總名求佛果之大乘眾。如同《注維摩》曰:「肇曰:菩提佛道名也。薩埵秦言大心眾生,有大心入佛道,名菩提薩埵。」《大乘義章》曰:「菩薩胡語,此方翻譯為道眾生。具修自利利他之道,名道眾生。」至於何等為『菩薩成就四法能離法障速得清淨』?依《大寶積經》開示:菩薩成就四法,能離法障速得清淨。何等為四?即所謂
(一) 以深意樂攝三律儀。
(二) 聞甚深經不生誹謗。
(三) 見新發意菩薩生一切智心。
(四) 於諸有情大慈平等。
由此觀之,如是『四法』,即所謂菩薩成就四法能離法障速得清淨,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法障』者,因法執而生之障礙也。謂眾生不了五陰等法,從因緣生,如幻如化,計為我身,妄生執著,是名法執。又執著一切法為實有,為二執之一。固執心外有有為無為之實法之妄念也。二乘之人,雖斷我執而不能絕此法執,大乘之菩薩則漸斷之。如同《唯識論》曰:「由我法執,二障具生。」《菩提心論》曰:「二乘之人雖破人執,猶有法執。」
總而言之,『菩薩』者,佛教指上求佛法,下化眾生的聖者。在三乘中,菩薩高於羅漢而次於佛。菩薩標榜大慈大悲,普渡眾生,是大乘精神的象徵。北周‧庾信《五張寺經藏碑》雲︰「如來說法,萬萬恒沙;菩薩轉輪,生生世界。」菩薩,乃是梵語菩提薩(Bodhisattva)的省音,意譯為「覺有情」、「道眾生」等。我國民間熟悉的菩薩有觀世音、大勢至、文殊、普賢、彌勒、地藏等。菩薩普渡眾生,往往變現各種「化身」,如觀世音菩薩就有「三十三身」。如同《法華經‧五百弟子品》謂︰「內秘菩薩行,外現是聲聞。」聲聞,即羅漢。唐‧白居易《送守實上人遊江南》詩雲︰「無妨菩薩是船師。」船師,是「凡夫」身。此外,「薩(Sattva)除譯為「有情」、「眾生」外,亦譯作「勇猛」。因此,「菩薩」亦可釋謂勇猛求取佛道的聖者。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0年12月18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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