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務部長曾勇夫上任後首次批准死刑執行令,槍決四名死刑犯,平撫了受害者家屬的心理不平;讓反對廢除死刑者的情感得到宣洩;而主張廢除死刑者,則表達強烈抗議。
死刑攸關人的生死,人道主義者向來主張廢除。不過縱然死刑可免,活罪也是難受。這次死刑犯在行刑前向法醫說,「我們等槍決這天很久了,反正早死早投胎!」法醫不忘叮嚀,下輩子不要再做壞事,死刑犯點頭微笑。此正顯示活罪也難受。
如今死刑已執行,廢與不廢死刑的爭論還會持續下去。馬英九總統曾表示:「廢除死刑」和「已經判決確定的死刑犯是不是要暫緩執行」是兩個不完全相同的議題
;的確,除了美、日等大國,國際普遍趨向廢除死刑。法務部長曾勇夫表示:「廢除死刑是終極目標,法務部不反對用公投決定。」
星雲大師認為:「亂世用重典」雖然不一定能收遏阻犯罪效果;但在佛教的因果法則,「如是因,招感如是果」,造因不受果報,於理不合。
星雲大師曾表示,大致贊同死刑不可以輕易動用,刑法也不一定都要人抵命,而可以採取關閉、隔離、勞役、改造、教育,甚至如古代的發配邊疆充軍,都是刑罰,「用活罪代替死刑,也不能不算是一種懲罰」。
法務部強調,這次槍決的四名死刑犯都是最高法院認為「求其生而不可得,罪無可逭;所為泯滅人性,已無教化遷善可能」。所謂「求其生而不可得」,是法官內心的煎熬、掙扎後不得不然的決定;至於為何挑這四人,則是「人神共憤,沒暫緩理由」。
所謂「人神共憤」是司法人員心證的結果,固然有其主觀判斷的成分。民主社會講求「多數決」,四十四名死刑犯誰最「人神共憤」應優先執行;法務部審核小組雖有爭論,但最終共識是「殺害兒童、少年及一人犯下多起人命案者」,都令人難以忍受。這次被執行的死刑犯,就包括將自己乾女兒綁架撕票者、用藥控制青少年還勒索撕票者,以及犯下兩人、三人命案者。
民主社會「多數決」是很重要的原則,多數決不表示不尊重少數意見,但少數意見也應服從多數的共識。馬總統所講依法行政是多數決的表現之一,畢竟法律由立法院通過,而立法委員是全民選出,代表多數民意,當社會多數人反對廢除死刑時,「順應民意」亦是多數決的一種表現。
不容諱言,廢除死刑與否開啟了台灣社會理性思辨的契機,而此番執行四人槍決也撫慰了受害者家屬。民間信仰講求因果業報,如果有「因」而無「如是果」,則民眾將無所依從。這與主張廢除死刑者所言「傷害台灣的國際形象,並嚴重影響台灣人權評價」,是兩個不完全相同的議題。
槍決四名死刑犯,社會的心情是沉重的。希望這四記槍聲,能強化被害人保護與權益的提升,能更加避免司法誤判的可能性;讓台灣在保障人權的道路上走得安穩踏實,在理想與現實間求取最大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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