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察院重新啟動不到一年,民眾陳情案平均一天達百餘件,目前積案已有三萬多件;到今年六月,扣除舊案,新增的陳情案就有二萬五千多件。顯示法律或其他途徑都無法解決民眾的問題,也顯示民怨甚深。民怨深是政府失能的表徵之一。
監察院長王建←說,「許多陳情案,不知道要找誰負責,最後只好找監察院。陳情案數字的飆升就是民怨上升,代表政府需要努力的地方太多。」
他拿前兩屆的陳情案數字做比較,本屆比第三屆增加百分之五十八,比第二屆增加百分之一百零三,可見民怨飆升速度之快。
民眾對於私人權益遭到公私領域的侵害時,通常是訴諸法律,法律無法還其清白,或是不能得到公平正義的對待時,民眾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找民意代表陳情,民代仍無法解決,最後才找上監察院。監察院的陳情案如此之多,可見真正的民怨要數倍於此。
監察院的陳情案以司法類案件最多,其次是內政類和財經類。司法案件大多是尋求司法救濟失敗後找上監察院,以目前的司法審判,冤、假、錯的案例仍然不少,也就是說民眾對於司法判決不服;間接的影響就是對於司法的不信任,民主國家的司法如果得不到民眾的信任,與極權專制國家何異。
內政類的陳情案多屬地政、戶政、社政業務,是直接關係到民眾的切身利益。尤其現在大陸配偶和外籍新娘入籍的陳情案很多,官員可能礙於法令不敢逾越,有些則是解釋問題,只要合乎人情常理,蓋個章過關可能使得一家人歡喜團聚,稍加刁難則讓一個家庭分隔兩地。
過去就發生移民署刁難當事人的案例,問非常隱私且不當的問題,令當事人難堪。
社政類的陳情案如家庭已陷困境,早已達低收入戶的標準,只因無關閎旨的條件不符而無法申請,使得一家人燒炭跳海。
財經類陳情案最近驟升,是因為經濟不景氣,失業嚴重,加上許多中小型公司相繼無預警倒閉,員工生計無著又拿不到遣散費,打官司曠日廢時又不一定能如願,只好找上監察院。
司法類的陳情案,司法院應關心是否因為法令的不足還是執法錯誤,造成民眾的冤屈,應立即改善。其他各類的陳情案都屬行政院管轄,行政院應主動關心,要求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檢討,是否有補救或改進的餘地。
說起民怨,每位國民心中都難免有一把怒火。巴紐案、鐽震案、國務機要費案,監察院糾正了幾個部會,彈劾了幾個大官,但被彈劾的人早已下台了,被糾正的機關也是不痛不癢,民怨能稍減嗎?
監察院雖然被稱為「沒有牙齒的老虎」,卻湧進這麼多的陳情案件,顯示政府所有部門的功能實在應該檢討,切盼能誠懇面對,紓解民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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