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20 20:55:31果前

2501-何等為『名世尊之五因緣』

標題:何等為『名世尊之五因緣』

 

眾所周知:『世尊』者,謂以智慧等法,破彼貪瞋癡等不善之法,滅生死苦,得無上覺,天人凡聖,世間、出世間,咸皆尊重,故號世尊。至於何等為『名世尊之五因緣』?依《十住毘婆沙論開示:十善道能令至十力世尊者,如是修習十善業道,能令人至十力。十力者名為正遍,正遍知者則是佛,以五因緣故名世尊。何等為五?即所謂

(一)斷過去世疑。

(二)斷未來世疑。

(三)斷現在世疑。

(四)斷過三世法疑。

(五)斷不可說法疑。

由此觀之,如是『五者』,即為名世尊之五因緣,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世尊』者,梵語曰路迦那他Lokana%tha,譯為世尊,或婆迦婆Bhagavat譯為世尊。佛之尊號,以佛具萬德世所尊重故也。《阿含經》及《成實論》以之為佛號中之第十,以具上之九號,故曰世尊。《涅槃經》及《智度論》置之於十號之外。如同《智度論》曰:「路迦那他,秦言世尊。」《淨影大經疏》曰:「佛具眾德為世欽仰,故號世尊,若論胡音樓伽陀伽此云世尊也。」《探玄記》曰:「以佛具三德六義,於世獨尊,故名世尊,即梵名婆伽婆。」《佛說十號經》曰:「天人凡聖世出世間咸皆尊重,故曰世尊。」《成實論》曰:「如是九種功德具足,於三世十方世界中尊,故名世尊。」

總而言之,『世尊』者,佛十號之一。而『佛』華譯為覺者,也就是正覺和遍知的大覺大悟者。遍知是說對於宇宙事理無所不知覺,正覺是說所知正確真實而無外道那樣邪見妄執的錯誤,所以佛的另一尊號叫做正遍知或正等覺。又『覺』有三義,即自覺、覺他、覺行圓滿。自覺是自己遍知正覺以超越三界凡夫;覺他是先覺覺後覺,以修菩薩行而超越二乘,使眾生皆得如自己一樣的大覺大悟;覺行圓滿是自他兩覺兩利功德圓滿,以超越菩薩而完成究竟的佛果。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09620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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