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二十八日,很想很想見你
好多天沒有打文章,
不是因為沒有情緒波濤,
不過是因為電腦都輪不到我。
偏偏情緒又不是在剎那的交接後
就能行雲流水的顯露。
心情就這樣放著,有時候想要轉化成字句脫口,
那含代的所有感覺頓時減少一大半甚至更多,
原本滿滿的,瞬間的減少反而更加空虛,
所以說,不如不說。
開始用一些很奇怪的方法,想多見他一面,
例如:繞很大的一段路,從校門口出去,
再繞一大圈走回宿舍。
又或者從這個樓層反覆的走到另一個樓層,
猜測他會在哪間教室。
他的面孔越來越常在我腦海出現,
只要腦袋不用花神經元去讀書或煩惱,
就是他的獨秀,
有時候是練球的身影、
有時候是他笑著看著我和我說話的樣子〈我最最喜歡看的樣子〉、
他拐著腳走路〈不是因為受傷,是因為他覺得上課很煩〉、
他側著身騎摩托車和我說話的樣子、
上次和大一大二檢討時坐在地上的樣子、
女籃打冠軍賽時他站在看台上的樣子、
這星期一輸球他眼睛含著淚努力壓抑的側臉正面、
還有在流淚時我遞的面紙,他不是擦眼淚而是握在手裡、
最常出現的還是他的笑容,和那雙眼睛......
星期一,在文薈廳他看著我咬一口歐美風的健達巧克力,
〈就小小條巧克力包牛奶,過甜很多的巧克力〉
然後眼神亮晶晶的跟我說它多好吃,
尤其是含在嘴裡讓巧克力溶化的時刻,
他真的是很雀躍的在講喔。
老實說,我不喜歡那樣過甜過膩的口味,
星期四還是五,我的包包裡多了一盒八條裝的健達。
那過甜過膩的巧克力,被我拿出來解饞在我看書看到很無聊的時候,
一次,買八條大盒包裝的那種。
每口品嘗我都用他說的方法,放在嘴舌之間等巧克力自己溶化,
好幾次我都被過甜過膩嗆到,喉嚨不適,喝了一堆的開水,
卻覺得很快樂,好像做了什麼還不錯的事。
你要我真的摸著我的心,我會說我其實真的沒有那麼喜歡他,
但這個事實卻沒有辦法解釋我的行為。
然後在我找巧克力、拆包裝、咬下齒痕......所有動作,
都會想到他。
過斑馬線,只要不是那種很大隔線的,
我都會很仔細的踩在白色的線上,咚咚咚的過馬路,
然後一邊許願,許他的故事裡會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