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03 01:55:28羅屎蛋

爭辯與共識

絕大部分的爭辯都不是為了釐清對方的錯誤;而是為了強迫對方接受自己的思想!

前陣子我女友他們班的主編及班代槓上了,也是為了許多的理念跟意見不合然後吵了起來。

夾在中間的副編(也就是我女友),就一直要打圓場跟傳話,連帶她的情緒也小受影響,

之後,他開心的跟我說因為他的一席話,讓他們終於有的溝通跟交談,且達到一個共識。

這時我便告訴她,沒有所謂的共識,只有妥協。

共識這兩個字是不存在的,大家可以仔細的想一下,每當我們有意見相佐的時候,通常經由溝通,在評估接受對方的意見,自己的利益會有多少的損失,才去妥協接受他人的意見,然後我們就達到了共識。

就好比說主觀跟客觀一樣,哪有什麼客觀阿,不就是聽喜歡聽的話的那一方,就覺得他比較客觀。
反之,聽到不愛的話就覺得他們太過於主觀了。

反正,一切都是在衡量自己本身的利益罷了,然後說了一些很好聽的辭彙,掩飾自己心中的得失。

像許多的政客,常常說達到了共識,說穿了還不是怎麼拆帳已經講好了,然後在握手和解達到共識,所以共識真的是一種狗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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