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18 00:40:00羅屎蛋

服務費有感

星期日趁著雨還為下大時,便到桃園衣蝶去找找有沒有好吃的東西,

從一樓逛到十一樓,看到不少吃到飽的料理,不過都跟上闔屋一樣貴死人,

正愁著不知道要吃什麼之際,就跑到地下一樓的美食餐廳,只要是百貨公司的地下一樓,

幾乎都不用煩惱沒有東西吃,就連麥當勞都會進駐在下面。

晃阿晃,找到自己曾經想要嘗試的日本東京燒跟大阪燒,這兩種東西的差別在於一個吃飽一個吃巧,

東京燒很長再當地的居酒屋出現,也就是鍋巴料理,因為是配啤酒吃的東西,所以份量上不會有很大的滿足。

可是想到自己可以動手做,拿著小鏟子刮著鍋巴時,心裡就雀躍不已,畢竟只有在電視上看過,

大阪燒在很多的夜市都有看過,就是用章魚燒的魚漿跟白菜混合下去煎,煎到有點焦,外酥内軟,一定要沾著醬吃,因為沒什麼味道,所以加柴魚跟美奶滋味到還滿不錯的,

喜歡一點嗆辣味的話,可以加一些綠芥末增加風味,不過荷包是有點瘦了許多。

必竟比較精緻的東西再加上店租比較貴的時候,很容易把他轉嫁到住客身上,

誰叫羊毛出在羊身上呢?只是我對台灣的服務費的觀念有點不認同,

因為我曾經也有在服務業打過工,所以領人家的薪水來服務客人是理所當然的,

並不會因為店裡加收服務費後,我們服務生的薪水就有所增加,只有老闆的收入增加而已。

既然是服務業的話,服務客人是理所當然的事,為何還要加收一成的服務費呢?

在國外的給小費制度而言,只要我覺得對你的服務很滿意時,就給你小費慰勞一下,

兌一些服務生而言這會是一種動力,而去更盡心的去服務客人,反到是加收一成的服務費之後,

服務的品質並沒有更好,卻要把部分的工資轉嫁到消費者我覺得這是一個很不合理的地方,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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