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一章 可能的冤案 二 還好不是狗東西
杜案的卷宗 向承辦律師借來好久了
一半躺在家中床上 一半躺在事務所桌上
每次想細看時 不是電話響起 就是小朋友哀嚎
所以看得有氣無力 斷斷續續
⋯⋯一整疊的卷宗內 有一份比較薄的資料
翻了幾頁 我看到幾個名字: 麥克 里遠 德寶
記得這幾個ˊ名字 似乎也在起訴書內看過
不過印象不深了 總覺得不太是人類的姓名
再回過頭去看看起訴書 終於在第28頁
看到這項當初被檢察官當作起訴證據之一的記載
所謂 麥克 里遠 德寶者 廣東警犬是也
簡單來說 案發之後 大陸公安做了不少科學蒐證
其中一項就是 根據三頭警犬嗅覺反應
在命案現場附近遭丟棄的球鞋氣味
與在此父子三人租屋處穿過的拖鞋
警犬反應一致 所以檢方認為
在父子擋租屋處穿過拖鞋的人 應該就是在命案現場出面
穿過球鞋的人
除此之外 還有鈔票的指紋 封口膠的指紋 血鞋印的血跡等等
關於這些證據 可不可採 在剛才上面那分薄薄的資料裡面
有著台灣鑑識人員遠赴大陸 與大陸廣東公安廳 公安局人員的對話
看著卷內段話內容,讓人有點目瞪口呆
先不管其他鑑定事項 到底鑑定的精不精準
(例如拾獲的旅行袋 裡面本來說是有血跡反應
但是在台灣的翁科長詢問下 答案變成 血跡作不了 做出來是人血
,DNA作不了,因為他在路邊好幾天了,我們事後才發現的...而且..下雨)
(菸頭喔,屍體旁邊的做不出來,我們做出來的是在租屋處旁的,反正現場的做不出來
...)
重頭戲在於下面:
翁科長:警犬部分:麥克 里遠 德寶 三隻警犬,曾受過訓練項目 時間 以及
氣味辨識的相關經歷嗎?
大陸公安:這個沒有 可以說沒有.
翁科長:也不便提供 是吧?
公安:這個我可以告訴你沒有,警犬有一個建擋紀錄,包含經歷 表現 整體的一個紀錄.
工作成績等.當然我們可以這樣說,這個警犬是信的過的,因為廣東警犬,除了昆明
警犬外,是全國最好警犬.
看到上面的文字對話,差點讓人昏倒
如果只憑公安擔保警犬的品質 就能當作證據
那不叫草菅人命 簡直就是狗菅人命了
看到這裡 我趕快去翻確定判決那份判決書,
還好最後的更六判決 認為這幾隻狗的品質 沒有受訓保證
所以這項證據不能採信
不過其他奇奇怪怪的科學鑑定 還是採為有罪
死刑判決的證據了
想到聊齋裡面的故事,
會不會百年前 這對父子因為嗜吃狗肉
因果循環下 來到這代狗的復仇云云...
還好高院法官沒採用,
不然 蒲松齡的情節 可能就出現在一個死刑的判決書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