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4 00:34:28老邱

第四百四十四章 關於情殺那些事

很久以前在受訓的時候

參觀過某單位 某單位讓人印象最深的

除了泡在福馬林的人頭外,

就是那張白色磁磚的解剖台了

後來執業時  每次看刑案卷宗

最不想看的 就是解剖血淋淋的照片

剛剛開始時沒經驗  閱卷時

總是連那些照片都閱

後來老鳥了 都只閱文字解剖報告書

頂多照片看一看 也不影印了

記得去年遇到一個案子

是上過媒體版面的情殺案

我看了卷宗內死者臉書的照片

兇殺現場的照片

但  怎也不忍心  看解剖的照片

那是一個恐怖情人的殺人案

案件的來源是基金會

案件第一二審都是判無期徒刑

現在要上訴最高法院

接到案件後  心想 原來是這件案件

上網查了查新聞資料

後來也在影音網站上  看過新聞節目

對這個案件的特別專題

然後 懷著沉重的心 去看守所律見在押的被告

被告是一位年輕人  因為跟女友分手

在女友上班前  埋伏在女友租屋處

趁女友出門時  上前拉扯 

剛好當日女友 有另名男同事來載她

男同事向前阻止被告

被告拿出水果刀 先殺傷男同事

接著一刀刺向女友的頸部

刀長十八公分 刺入頸部就有十二公分

女生幾乎當場死

男生離開現場後  原本一度打算自殺

後來被警察逮捕...

還沒去律見前  習慣先看看卷 看看判決

一開始看判決時  心裡挺疑惑

第一審判處被告無期徒刑

在第二審審理過程中  被告家屬替被告和解了

賠償了一筆錢  理論上來說

這應該可以讓第二審法官

判處低於第一審的刑期

但是第二審結果還是判無期

其實女被害人的母親

在第一審時 就表示願意原諒被告 給被告機會

當時甚至被告還沒提出和解

第二審和解後 女被害人還寫了一封信給承審法官

希望給被告輕一點刑期

但是法官依舊駁回上訴 完全沒有減刑

這個與一般慣例不同

但是詳細看完整個卷宗 也去律見被告兩次後

我開始明白 法官為什麼維持原判

其實女生遇害前  兩人已經分手

遇害前一周左右  男生已經有一次

挾持女生紀錄 後來女生安全回家後

因為一時心軟 顧及男生前途

沒有報案  但是開始不接男生電話

從卷宗內兩人聊天紀錄可以看出

女生一開始不接男生電話後

男生幾乎是歇斯底里

甚至傳訊息給女生:你再不接我電話

我就殺我自己家人給你看...

律見被告的過程 也是極端不愉快

被告冷冰冰的眼神  是我在看守所多年律見時

很少看到的

被告所關心的 是二審和解後  被害女生的媽媽

究竟有沒有寫信 替他向法官求情

被告二審的律師  辯護狀 我看了幾乎傻眼

寫一推什麼台灣簽訂兩公約

不該隨意判被告無期重刑等等

我看開庭的筆錄  完全見不到

被告開庭時 有任何悔意

第一次律見後  我先送出一份書狀到最高法院

律見時 我語重心長告訴被告

你被重判  是我看不出你有後悔之意

沒想到被告對於我的說法 極度不滿

甚至認為我對他有偏見 要我把話講清楚

經過幾番溝通 後來被告來信給我

有表示歉意  但是要求我找出

很久之前  清大著名的王水溶屍案

被告來信表示  當出清大溶屍案

手段很殘忍  但是那個案件被告

也沒被判到無期徒刑

他自己不過殺女生幾刀

不該判那麼重

看完被告的來信

我突然有股感覺

這個被告哪天真的出獄了

他真的有悔改之心嗎?

甚至我直覺 他出獄後 依舊會是一個恐怖情人

甚至 更恐怖...

案件最後判決確定了 刑期沒有減

只是看到最近一年來許多情殺案件

女生朋友  覺得不對勁

真的請你好好考慮遠離他

如果已經遇到類似的暴力對待

不要擔心父母傷心  不要考慮他的前途之類

該報警  迅速報警

否則  你會害了自己

也會害他 鑄下更大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