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十七章 廣結冤家的一天 下
結下法院這第二個仇家,
緊接著又是跟基金會的一番口舌紛爭
話說在四月清明節時,因為有一個
原住民檢警陪訊專案,
我從凌晨一點多出門陪訊,
一直到第二天中午十二點,前後歷經三十幾個小時,
差點大病一場,
這個案件,因為找不到其他律師,
所以我一次陪訊兩位原住民申請人,
事後送件請款,承辦人員跟我討論過,
中間回家待命的時間,是不是也要算
陪訊時間? 我說 那就不必了,
雖然知道有些律師從頭算到尾
但是我向來是不計算這些時間的,
過了一個月吧,承辦人員又來電,
說是陪訊有兩人,陪訊時間分成四段
(分別是凌晨去派出所 被告拒絕夜間偵訊
早上去派出所陪訊 晚上去地檢署陪訊
一個被告被聲押 第二天又去法院陪訊羈押庭)
承辦人員表示為了作業方便,是不是前兩個
時段算是陪訊A,後兩個時段算是陪訊B,
我也覺得OK,反正我只是報結,
你們怎麼作業方便就去作吧,
我也不會多請款
再過兩個月,正在疑惑這筆款項怎還沒下來時,
承辦人員又來電,再跟我確認了一次時間
計算方式,奇怪,你問過了啊,再說明了一次,
然後承辦人員又來電,這次確認A B 兩人時間的計算方式,
(你也問過了啊)在說明了一次,
接著 從清明節到端午節 從端午節到中元節,
眼看中秋節都要到了,
今天因為其他案件跟同一位承辦人員聯絡,
說完案件後,我順便問了這件很久陪訊案件的
請款進度,
我都還還沒說完,承辦人員就說:律師,
我知道你要問你一件,我再跟你確認一次
A B 四個時段怎麼計算...
你開玩笑啊,三個月前就跟你確認過了
一共三次,你到現在還沒作業
他一直道歉 說是他的錯
還說本想等我去基金會時 再跟我確認一次
然後就可以確認送件,
不聽這解釋還好,一聽更火大
我已經一年以上不到基金會審查了,
一年沒去過基金會了,
你是要等到何時啊,
他又解釋 因為之前每次問我,
剛好程式都沒打開 所以今天再問一次,
就可以送件,
你太誇張了吧,我不是在乎這個錢何時撥款,
只是平常已經沒啥律師願意夜間替基金會陪訊
我覺得沒律師到場 程序無法進行,
只要我接到電話 不管颳風下雨 只要第二天
早上沒開庭 我都願意去陪訊,
今天你作事也太混了吧
還跟我說一堆聽了更不爽的理由
你也知道這件是你沒辦,
我還沒開口說是哪件事 你就知道了
你自己拖了五個月 還跟我說一些五四三理由
真的很不想罵髒話
如果我今天不是別的案子剛好問你
你要拖到何時啊
超級不爽的一天 以後找別人陪訊吧你們